搭CEPA快车 香港免税店竞相进内地
2004-01-12 10:02:13 |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刘韬
  广为瞩目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于2004年1月1日零时正式实施。根据CEPA规定,更紧密经贸关系主要体现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三方面。对于内地与香港而言,这是一个“双赢”的安排,它将对我们的经济生活产生诸多积极影响。

  内地将设多处港货免税区

  元旦上午11点,港商郭惠芳来到广州市工商局越秀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递交申请资料还不到15分钟,她就捧回营业执照,并成为CEPA实施后,第一个在广州领到个体户执照的港人。

  这么快就获得了“广州个体户”的新身份,郭惠芳高兴不已,连呼“没想到!”称赞有关方面办事效率高。她说,去年11月,朋友告诉她CEPA实施后,港人可在广州当个体户,且北京路的香港零关税专卖区正在招租,于是就以2400元人民币的月租,租了两个柜位,准备专卖一种香港新生产的化妆品。

  据悉,这个名为“香港商品城”的广州市首个港产品零关税专卖区,位于该市黄金地段北京路步行街的浚泰广场,主要对象是来自香港的个体户,预计将于1月15日正式开业,主要经营港产零关税产品,目前有100多个铺位,出租率近8成。

  “香港商品城”总经理吴凡介绍说,入场商户经营的商品包括服饰、珠宝、化妆品、运动用品等,经营者大多在香港已有零售经验,而且与一般大商场内的香港品牌专柜不同,他们卖的大多是特色商品。

  根据CEPA关于分销服务的承诺,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无需经过外资审批,直接在广东省境内当“个体工商户”。利用这一规定,“香港个体户卖港货”成为目前在广东省设立香港免税品专卖区的主要方式。除广州推出香港个体户的免税区外,珠三角地区的其他城市,如中山、深圳、珠海等也纷纷推出此类专卖零关税港货的“香港城”。

  免税港货能否大行其道

  免税专卖区销售的商品,首先要在CEPA安排中273个零关税香港产品目录之列。此外,申请零关税的货品还需附有港府认可的原产地证书。从理论上讲,只要具备这两个基本条件的商品都能在免税店里买到。

  1月5日,以生产枇杷膏、海狗丸为主的京都养生堂制药厂获得了首张CEPA原产地证书,该药商董事总经理张树荣说,该厂所有中、西药产品都在香港生产,在内地没设生产线,“因为香港品牌很重要”。以前从香港出口中药到内地需缴付3%的关税,如今享受CEPA零关税优惠,预计每年可以节省200万至300万元。

  日前,香港工业贸易署助理署长李佩诗透露,自去年12月30日起公开接受CEPA原产地证书申请以来,至1月6日,香港发证机构共收到47宗原产地证书申请,已批出的原产地证书为33份,其中最多的是药品及电子产品。

  “相比而言,香港的成衣、珠宝等产品设计时尚,工艺先进,质量有保证。港产商品零关税后,在内地市场一定会有很强的竞争力。”一位港商充满自信地说。

  的确,“香港制造”在内地消费者心目中具有良好形象,像金利来、周大福、宝狮龙等都是内地人耳熟能详的港产品牌。对于广大内地消费者来说,能在免税店里以免税价买到自己喜欢的香港商品,自然是一个大喜讯。

  摆满“香港制造”的免税店会不会因此而“魅力无边”了呢?有专家分析说,对此仍应持客观理性的态度。目前香港工业产值占本地GDP的比例仅为5%,绝大部分香港制造商早已将生产基地转移到内地,尤其是像服装、小家电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内地人中意的很多港产品牌也不例外。这当中,许多香港名牌在内地都有完善的生产销售网络,CEPA对这部分产品的内地市场影响并不大。倒是有部分外国公司表示有兴趣来香港设厂,搭上CEPA“快车”进入内地。因此,究竟能给钟爱港产名牌的内地消费者带来多大实惠,还需要“走着瞧”。

  内地与香港CEPA规定(链接一)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有关货物贸易条款规定,香港将继续对原产内地的所有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自2004年1月1日起,内地将对涉及食品、药品、纺织品、电子产品等374种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不迟于2006年1月1日内地将对上述374种以外的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

  在服务贸易条款下,双方的金融合作包括:内地支持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将其国际资金外汇交易中心移至香港;支持内地银行在香港以收购方式发展网络和业务活动;内地在金融改革、重组和发展中支持充分利用和发挥香港金融中介机构的作用;双方加强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和信息共享;内地本着尊重市场规律、提高监管效率的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保险企业以及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其他企业到香港上市。旅游合作包括:为进一步促进香港旅游业的发展,内地将允许广东省境内的居民个人赴港旅游。此项措施首先在东莞、中山、江门三市试行,并不迟于2004年7月1日在广东全省范围实施。

  内地与澳门CEPA规定(链接二)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有关货物贸易条款规定,澳门将继续对原产内地的所有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自2004年1月1日起,内地将对涉及食品、饮料、家电、药品、纺织品、电子产品等311种原产澳门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其余原产澳门的产品将不迟于2006年1月1日享受内地零关税待遇。

  在服务贸易条款下,双方的金融合作包括:支持内地金融机构到澳门开展业务;支持内地银行在澳门以收购方式发展网络和业务活动;鼓励、协助和支持澳门与内地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和信息共享。旅游合作包括:内地允许北京、上海和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佛山、惠州的居民个人赴澳门旅游,并不迟于2004年7月1日在广东全省范围实施。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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