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显示:CEPA实施两个月共免征关税423万元
2004-03-09 09:13:55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张毅
  据海关总署提供的最新统计,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实施两个月以来,海关总署已顺利收到香港工贸署传输的235份原产地证书的电子底帐,并分发到全国15个直属海关。其中156份原产地证书的香港原产货物,分别从深圳、拱北、上海、广州、大连、南京、厦门、青岛、黄埔、北京、福州及成都海关顺利通关,免征关税423.5万元人民币。

  为了确保CEPA货物的顺利通关,深圳海关审单中心、皇岗海关、文锦渡海关等分别设立了CEPA专窗专岗,为CEPA货物的报关提供高效的专门服务。拱北海关原产地管理办公室也与现场海关、进口企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为了防止利用假原产地证书骗取CEPA优惠,内地海关和香港、澳门主管部门对原产地证书实行了联网核查。对于申报人提供的纸质单证,内地海关通过网络与香港、澳门海关提供的电子底账核对,内容符合才能享受CEPA优惠。保证CEPA项下进口货物能够“管得住,通得快”。

  截至2月底,香港工贸署等发证机构共签发CEPA原产地证书235份,涉及35个税号的商品,主要包括食品、药品、化工产品、纸制品、纺织品、金属制品、电子产品、钟表等。澳门首批CEPA货物也于2月18日在拱北横琴口岸顺利申报进口。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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