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特殊的贺年卡
2005-01-21 09:11: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召国
  每年元旦,宋鱼水都会收到许多贺年卡。而在2003年元旦,宋鱼水却意外地接到了这样一张贺年卡:“我曾经恨过您,请原谅我的年少轻狂,是您启发了我怎样做人。衷心祝您和您的家人节日快乐!”最后落款:“刘某”。

  刘某,现在已经参加工作。2002年,这位大学博士生写毕业论文时“走捷径”,从一家网站上大段大段地抄袭别人的作品,总字数达5万多,被作者告上法庭,但刘某不承认抄袭。

  为了搞清事实,宋鱼水与同事们加了好几个晚班,将20万字的论文细细通读了一遍,一段段比对,将抄袭的内容全部找出来,认为侵权十分明显。刘某仍不服气,央求说:“宋法官,天下文章一大抄,现在谁写书不是抄呀!您看,我还年轻,明年毕业,赔钱可以,您就别判我侵权了,搞得大家都知道了,我今后怎么见人?怎么找工作?您就帮帮我吧!”纠缠了一个多小时,宋鱼水丝毫不为所动。

  后来,合议庭公开宣判刘某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责令他在专业报纸上发表了赔礼道歉的声明。“我也知道这可能会影响他的前途,可是纵容了这种行为,不仅害了他,更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事后宋鱼水这样说。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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