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行 力促和谐
2006-03-14 16:18: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院长 董华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院长 董华
  加强执行工作,努力破解“执行难”,及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这是人民法院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为此,我们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思想认识到位。执行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切实做好执行工作,关系到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关系到“司法为民”宗旨的落实,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因此,我们必须在思想上充分认清做好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将执行工作置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加以研究、思考和部署,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做好执行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

  二、措施制度到位。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建立规范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是实现科学管理的基石,是破解“执行难”、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保证,是规范执行工作、完善执行监督、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首先要全面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程序和执行结果公开制度,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同时,要建立健全执行告知制度、执行情况通报会制度、执行听证制度、执行来信来访接待制度等实现执行公开的配套制度。其次,要认真落实执行工作制度,努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统一执行措施和执法尺度。我们要严格规范执行工作岗位职责,建立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特殊执行案件应对处理紧急预案制度,健全落实执行财产查报制度、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制度。要有效破解“执行难”、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我们还必须落实有奖举报执行线索制度,创新执行工作方法,探索与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公开被执行人有关信息,通过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努力建立执行威慑机制。

  三、人力物力到位。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行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人力支持和物力保障是做好执行工作的基础。为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宗旨教育、廉政教育和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教育,认真贯彻司法为民思想,在执行中时时处处为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着想,把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检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唯一标准;另一方面,要在确保执行人力的情况下,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增加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着力提高执行人员调解执行、协调执行和强制执行的因应能力;同时,还要加强物质装备等基础性建设,配置先进的通讯、指挥和交通工具,提高执行工作的科技含量,推行现代化网络管理,努力向科学管理要质量、要效率。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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