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特大拐卖儿童系列案主犯之一伏法
2006-03-24 13:28:35
     中国法院网讯 (曾昭辉 兰文)  3月24日上午,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公安部挂牌督办的“2.26”特大拐卖妇女儿童案主犯之一林玉娣在福建省长汀县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林玉娣,女,49岁,长汀县南山镇人。2002年8月至2004年2月间,林玉娣、钟林香(已判刑)等五人伙同云南省盐津县的胡德海等人,以出卖为目的,有分工地进行拐卖儿童,将胡德海等人从云南收买的男婴出卖到长汀、宁化等地。林玉娣参与拐卖儿童31人,且在拐卖儿童过程中造成一名被拐卖的儿童死亡。

  2005年6月13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玉娣参与拐卖儿童31人,并致一名被拐卖的儿童死亡,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林玉娣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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