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全院之力 解执行难题
2006-04-06 10:39: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德彬
  2005年,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在徐州法院系统综合考评名次靠后,案件执结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较低,执行信访量仍有攀升的趋势。执行工作成为全院工作的“软肋”。

  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通知》创造了“天时”,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走出低谷,成为院党组的共识。2006年2月28日,江苏省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一结束,我院就安排专人对执行案件进行彻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拿出了工作方案,把清理积案活动命名为“天平行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增加人员、配备专用车辆、建立执行基地,党组为执行工作大开绿灯

  执行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执行干警除了应具备审判法官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等素质外,乐于吃苦、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行现场的掌控和应变能力也不可缺少。

  经过精心挑选,6名素质全面的优秀干警被调到执行局,使执行干警人数达到21人;配强领导班子,设立了专职书记和常务副局长,使执行局整体素质得到明显加强,更加充满活力。同时,成立了清理执行积案指挥部,我亲自担任总指挥,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

  为适应执行工作机动性需要,在全院车辆统一管理的情况下,对执行局实行例外,配备5台执行专用车辆,司机和车辆由执行局管理使用,保证了办案用车。

  执行工作难题其中之一就是被执行人难找,如果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去办理执行案件,十之八九找不到人。夜间执行、饭时执行效果相对较好,但执行人员则不能正常休息和用餐。针对这一情况,法院党组拨出专款,建立办案基地,办起了执行干警食堂,设立了执行干警宿舍,集中吃住,打破正常作息时间,实行军事化管理、全天候执行。

  “非常之事用非常之法”——执行竞赛、零点行动、兵团作战,骨头案一件件被执结

  执行工作困难重重,甚至有时也危险重重,我们在实践中总结到,“小股作战”不如“兵团作战”效果明显。“小股作战”就是一个执行小组2、3个执行员前去执行;“兵团作战”就是全局执行干警统一行动,四、五台车,二十余人,声势浩大,具有威慑力。一般小标的案件一扫而结,仅三月份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以来,我们组织“兵团作战”五次,拘留18人,拘传26人,采取搜查措施33次,清理积案126件,执行到位金额390.12万元。“兵团作战”打出了声威,使一些不愿自动履行的当事人看到执行力度,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自动履行结案数不断上升。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执行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干制度,要求执行人员通讯工具全天侯开机,保持待命状态,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了工作快速反应能力。

  3月20日晚8时许,值班人员接到一名申请执行人的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邳州市某公司的别克牌轿车,请求法院前去执行。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宋伯军听取汇报后,立即安排在办案基地驻勤的执行干警火速赶往。两分钟后,八名执行人员已乘坐二辆警车驶出法院大门,仅用五分钟便到达了别克车停放地。被执行人的法院代表人邵某极力阻止。执行人员耐心向其讲解法律规定及阻碍执行的后果,其最终只好让司机将车开到法院予以查封。次日上午,被执行人便主动带钱来到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从接到报警电话,到执行扣押成功,仅用时不到四十分钟。

  开展执行竞赛,及时调度总结。我们将全体执行人员按一定的标准分成四个实力相当的执行小组,对每个执行小组规定相应的责任目标,将排查清理出来的积案,登记造册后,分到各个执行小组,根据局里的考核周期,每周对四个小组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并将成绩张贴上墙。对每次获得第一名的小组进行加分,奖励,对获得第四名的小组进行扣分,并由局领导进行戒勉谈话、各个小组内部,又在此基础上,给每名执行人员明确了职责,分案到人,将任务具体到每个执行人员身上,以20天为一个单元时间,院长参与调度总结。通过执行结案大比武,大家都热情高涨 ,一个比一个,一组超一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不信春风唤不回”——舆论造势、促进和解、一心为民,执行工作呈现良好局面

  在执行工作中,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利用不同时机和场合,加大执行工作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向市委主要领导汇报中央政法委通知和最高院、省高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赢得支持。向各镇党委政府、市直单位和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致信,表明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决心和力度,取得理解和配合。

  在申请执行人沈秉章申请执行燕子埠镇政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11.09万元,因该镇地理位置偏僻,经济比较落后,财政倒挂,镇里无钱履行义务,执行难度较大。我带着办案人员深入该镇进行协调,向镇领导讲法规、讲政策,告知镇领导要从讲政治,维护稳定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行义务。最后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愿意用该镇的苏CT1850桑塔纳2000轿车折抵11.09万元债务。

  截至三月份集中开展执行宣传月活动以来,我院先后向社会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举办各种宣传讲座10余场,受教育人数近万人。通过宣传,社会各界加深了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人民法院执行难有较为理性、客观的认识。

  对于绝大多数案件,我们都遵循强制优先、执调并用的原则。查出被执行人具有执行能力的,就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控制财产,争取主动;同时及时向协助执行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拒不协助的,采取限期追回款物或罚款、拘留措施,向有关部门发出建议等方式提高资金到位率。对身份特殊而有持无恐的一些被执行人,则采取向人大、政法委、纪委发情况通报、司法建议,或者请求上级法院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方式强化结案率。与此同时,我们还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结合当事人的不同持征,有针对性地开展执行工作,执调结合,既注重案件及时执结,又注重主动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促进社会稳定,促进人际关系和谐发展。仅三月份以来,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的共有65件。

  在清理积案过程中,我们始终把涉执信访当作是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和改进自身存在问题的重要窗口,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好信访工作。一方面,通过信访疏导当事人情况,为群众排扰解难;另一方面,从发现问题入手,通过改进执行作风,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加大执行力度等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数量。

  在处理信访工作中,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坚持“热情接待,耐心听访,细心疏导、公正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对于信访有理的,坚决依法纠正;信访无理的,耐心宣传法律,做好思想工作,劝其服判息诉,避免信访升级或引发体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如许电梅申请执行苏勤华、刘兆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苏勤华、刘兆江外出打工,下落不明,家中无可供执行财产,致使本案一直未能执结。许电梅以法官在诉讼中未能依法采取保全措施为由,进京上访。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执行局全体干警两次到被执行人家中执行,并依法进行了搜查。被执行人刘兆江妻子及侄媳妨碍法院执行,被依法司法拘留15天。“敲山震虎”使被执行人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刘兆江一次给付申请执行人许电梅人民币2万元,并当场办理了交接手续,许电梅接过执行款,两眼含泪,对执行法官连声感谢。六年的信访积案,在执行法官多次的调解下,成功和解结案。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