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老板大奔开进法院主动还款
2006-07-25 14:45:51
     中国法院网讯 (陈安民)  7月25日,一辆黑色的奔驰车开进了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的大院。一位温姓老板找到执行局副局长李振斌的办公室说:“我今天是主动来法院履行义务,并且要好好感谢李法官,没想到李法官高升当了副局长了。是当年李法官鼓励了我,没有歧视我,在我过年的时候,把那台黑白电视机留给我全家过年。正是在你们的鼓动下,我才有今天,本来我早就该来还债的。”这时李局长才醒悟过来,温姓老板在执行积案当中有6件案件,因为下落不明而中止执行。

  在90年代初期,宁都的甲鱼市场很热,温某更是其中的经营者,当时生意很好,为周转资金,温某于1996年先后向农行、工行、信用联社贷款共计13万元,月利率为1.1%。向刘某等3人借款近5万元,月利率为2%。可是天有不测风云,1997年端午节那天,一场百年一遇的洪水把温某的甲鱼塘冲走了,价值近50万的甲鱼被洪水冲走,温某也变得一贫如洗。银行和刘某等人无奈于1999年5月向法院起诉温某,卖了房产后,温某总共还欠十多万元债务。

  在2000年冬季法院集中大执行的时候,宁都法院执行庭李振斌法官带组上门执行温某。那天是腊月26日,温某全家四口租人房子住,家中仅有一台旧的黑白电视机,价值约300元。李法官看到温某的现状,便对温某说:“算了,叫化子都有年节,但愿你过年后交好运,早点把钱还清,将心比心,我们看见你都不忍心,电视机留给你们过年看吧。”正是这番话,温某觉得法官还把自己当人看,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暗暗下定决心:要从头再来,东山再起。

  春节刚过,温某便踏上了南下的路,在朋友的帮助下,温某做上了货运的生意,先是给人家打工,后来就自己做老板,由于温某吃苦耐劳,精明能干,信誉度高,渐渐的生意越做越红火,在五年之内,温某分别在上海、深圳、珠海等地开了货运分公司,资产将近千万元。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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