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建设和谐法院
2006-12-12 15:46: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曾红年
  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举措,是指导全国各族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我们党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的艰辛探索,到十六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再到这次专门研究和谐社会建设,充分说明了建设和谐社会已成为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任务。和谐社会是民主政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最高人民法院肖杨院长指出:和谐社会一定是法治社会,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党通过司法工作加强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是法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承担的一项重大而光荣的历史任务。

  基层人民法院,是维护基层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县域和谐的重要力量,其自身和谐既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之一。因此,笔者认为,基层法院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不断提高构建和谐法院的能力,以和谐法院建设为载体积极参与、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坚持以人为本,为构建和谐法院提供基础保障

  和谐的关键是人与人之间和谐。要构建和谐法院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牢牢把握人这个决定性因素,做到理解人、尊重人、关心人、培养人,营造干警之间诚信友爱、平等互敬、团结协作的人际环境。

  (一)充分发扬民主,凝聚人心促和谐。民主是和谐发展的动力机制,是凝聚人心的有效手段。民主的氛围能让干警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积极参与法院管理与发展,激发干警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使干警树立法院发展人人有责意识,从而主动承接法院发展重任。要发扬民主,民主决策是前提。对涉及法院发展大局、干警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的决策,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做到决策前有公示,决策中有参与,决策后有监督,充分保障干警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要发扬民主,民主理财是关键。法院办公办案经费十分紧张,有限的资金能否合理使用,发挥最大效益是干警比较关心的问题。过去我院实行了三百元以上开支报告审批制度,机关民主理财月公示,季度财务检查等作法,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后,还要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强化财务运行的公开透明等方面下功夫;要发扬民主,民主监督是重点。要实现法院内部多层次、全方位、良性互动的监督,不仅要自上而下,还要从下到上,让院庭两级班子接受干警的监督,使监督民主化、经常化、制度化。

  (二)切实关心干警,亲警务实促和谐。干警利益无小事,每名干警的成长环境不同,生活环境不同,岗位、职责分工不同,必然会有不同的困难和问题,有的是思想上的,有的是工作上的,有的是婚姻家庭上的,只有组织和领导切实为干警解决了后顾之忧,才能使干警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工作,才能促进干警之间形成相互关心、相互照应、相互帮助和谐共事的局面。关心干警,要多从思想层面做工作。发挥政治思想工作优势,通过交心、谈心等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促进干警与组织之间的相互理解、信任和支持;关心干警,要从实事做起。干警遇到个人或家属生病,家属就业、子女升学、住房等方面的困难需要组织协助解决时,组织要主动出面协调,伸出援助这手,献出关爱之心;关心干警,要立足现有条件。做到因势利导,把握尺度,既要讲感情,又要重原则,在组织力所能及范围内的要尽力解决,在一时无法解决时要争取在精神上给予干警安慰。

  (三)注重素质培养,全面发展促和谐。队伍群体的和谐以干警个体自身的和谐为基础,要实现干警自身和谐,必须健全素质培养机制,提升干警综合素质,以全面协调发展适应构建和谐法院的要求。法院干警综合素质最主要的是思想道德素质,审判业务素质,生理心理素质三个方面。现在各级法院普遍比较重视干警的审判业务素质的培养,而相对忽略思想道德素质和生理心理素质的培养,不少法院出现“审判骨干、精英”违纪违法,就是很好的例证。因此,我们要从思想认识上、对干警的评价标准上及素质培养重点上实现由单纯重审判业务素质到思想道德素质、审判业务素质、生理心理素质三者并重的转变。在抓思想道德素质培养方面,积累有许多好的经验和作法,而最薄弱的环节是生理心理素质的培养,也是我们在构建和谐法院中最需要加强的地方。生理心理素质主要包括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两方面。身体素质是人体运动综合能力的表现,是法院干警从事审判职业的基础条件。法院要为干警创造条件,除定期开展身体健康检查,让干警身体无疾外,还要注重加强干警的体能锻炼,让干警有强健的体魄,敏捷的反映能力,和谐的协调能力,从身体素质上确保法院队伍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法官职业对法院干警的心理素质的要求主要是健康的人格,良好的自我认识能力,自我调控能力。培养干警良好的心理素质,要让干警做到“四个正确对待”:一是正确对待社会。人是社会一员,对社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要培养干警对社会的责任心,让干警树立“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思想。二是正确对待集体。集体就是法院这个“大家”,要引导干警明白“大河无水小河干”、“小河有水大河满”的道理,培养干警的奉献精神,正确处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三是正确对待他人。让干警敬业乐群、理解、关心、尊重他人,尊重每个人不同的价值观,倡导我国传统文化中和而不同的价值观。四是正确对待自己。人如果不能正确对待自己,不能把自己放在一个适当位置,遇到困难就会自暴自弃,面对荣誉就会心态失衡,掌握权利就容易忘乎所以,因此,我们要注重引导,强化教育,让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其高尚的人格、良好的道德修养,促使其自身全面协调发展。

  二、实施规范管理,为构建和谐法院引入科学机制

  和谐法院必定是行为规范的法院。要构建和谐法院,必须实施规范管理,力求以健全的管理制度、严格的管理办法、科学的管理机制,营造一个政令畅通、运转协调、科学有序的审判办公环境。

  (一)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提高司法效率。以提高审判效率为目标,以规范审执秩序为核心,以立案庭为主体,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在规范立案管理上严把关。重点规范人民法庭立案工作,让人民法庭立足辖区、服务辖区,杜绝受利益驱动跨辖区、超标的受案;在强化审限管理上下功夫。明确审、执各环节的操作流和审限要求,实行审限临界预警,预防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在促进立、审、执协调上花气力。保证案件及时移送执行,促进审执协调,良性互动。

  (二)加强案件质量管理,确保司法公正。以确保司法公正为目标,以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以审监庭为主体,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主要做到“三个强化”,即:要强化审判职责。明确书记员、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庭长、分管院长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质量考评。通过庭审考核、裁判文书评比,案件质量通报等考评手段,发挥案件质量评价功效,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强化审判监督。完善案件质量评查规则,健全案件质量评查体系,严格追究违法违纪审判责任,强化法官办案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加强司法人事管理,提高队伍素质。以提高法官素质为目标,以司法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政治处为主体,强化司法人事管理。主要加强“三大建设”,即:领导班子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抓“六讲”,即在院庭两级领导班子中深入开展讲大局、讲团结、讲廉洁、讲实干、讲创新、讲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六讲”活动,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带领干、带头干的先锋模范作用;司法能力建设开“三庭”,即以提高庭审水平为重点,开展院领导开示范庭,庭长开考核庭,审判人员开竞赛庭活动,促进法官整体司法能力的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建“三制”,即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接受外部监督机制。

  (四)加强司法政务管理,促进高效运转。以服务审判为目标,以促进高效运转为核心,以办公室为主体,强化司法政务管理。加强诉讼费用管理。收取的诉讼费必须当日入帐;减、免、缓收诉讼费用按规定程序办理。加强扣押物质管理。由院司法鉴定科统一归口管理查封、扣押物质,按规定程序处置,杜绝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加强机关后勤管理。健全机关车辆、安全卫生、庭院绿化、来客招待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机关运转的高效廉洁。

  三、加大建设力度,为构建和谐法院奠定物质基础

和谐以物质文明为基础。要构建和谐法院,必须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办公自动化、审判信息化、装备现代化水平,建设一个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环境舒适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明确发展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加强法院基础建设,必须明确基本方针和工作思路,我院新任领导班子组建以来,结合具体实际,根据法院规范管理、规范运行的要求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在分析定位的基础上,确定了加强基础建设的基本思路:围绕一个主题,即“公正效率”主题,突出一个宗旨:即司法为民宗旨,瞄准一个目标,即全省一流基层法院这个目标,抓住一条主线,即法院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实现“四化”,即法庭规范化、装备现代化、审判信息化、办公智能化。思路的明确,为我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建设明确了奋斗目标和方向。

  (二)抢抓发展机遇,加快两庭建设。近两年,最高院就加强基础基层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召开了专题会议,省市法院也相应作出了工作部署和要求,这都为我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事在人为”,我们基层法院必须牢牢把握这一历史机遇,乘势快上。去年,我院针对审判场落后,制约审判工作发展的状况,积极筹措资金,兴建了一座总面积为2500余平方米的现代化审判法庭,极大地改善了我院机关的审判办公条件,下步我院将以国家发改委批准我院新建的马口、城北、分水、脉旺四个人民法庭建设为重点,加大建设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实现我院人民法庭规范化、规模化。

  四、注重文化建设,为构建和谐法院打造精神支柱

  文化是和谐的精神和心理基础。建设和谐法院必须注重法院文化建设,力求以锐意进取的精神文化鼓舞人、以积极探索的学术文化熏陶人、以严格规范的行为文化约束人,建设浓厚的,符合法治时代发展潮流的先进法院文化。

  (一)建设精神文化,营造文化氛围。法院精神文化是法院在审判、管理、组织活动中形成的独具法院特征的意识形态和文化观念。它是法院文化建设的灵魂,是法院文化的导向和核心。建设精神文化首先要提炼法院精神,用精神导航。要立足实际,认真总结,精心提炼最能反映法官群体共同精神特征、共同意志,符合群体成员共同愿望的本质精神作为“法院精神”,以指导法院工作向前发展。目前,我院已组建专班修编院志和大事记,将建院以来我院在审判工作,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中形成的好的精神、作风、传统予以总结提练,力求形成既具有历史穿透力,又具有时代感召力的法院精神,使其植根于法院文化的深厚土壤,发扬光大。其次要开展争先创优,用争创助力。开展争先创优是创建精神文明的重要手段。立足院情,与时俱进的争创目标,能明确法官群体共同的精神追求,时刻保持法官群体奋发向上,团结进取的精神状态。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争创氛围能潜移默化地规范法官的言行举止,培养法官良好的职业素质。开展争先创优,要外树形象。即用丰硕的争创成果,充分展示法院的良好形象。几年来,我院围绕创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全省模范法院和“市五优机关”等目标开展争创活动,取得了较好成绩,连续三届六年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现在我院正朝着创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的目标奋进。开展争先创优,要内挖潜力。即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节约型、和谐型法院为要求,明确全院各项工作,各个岗位的争创目标、争先要求,通过创建手段促进全院各项工作都走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前列。三是要树立先进典型,用典型引路。先进典型是精神文化的人格化,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应成为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的着力点。在深入响应上级号召,开展向宋渔水、金桂兰等全国性先进人物学习的同时,还要注重树立本院典型、干警身边的典型,让干警学习有样子、赶有目标,用榜样的力量不断昭示法院文化的精神内涵和巨大动力。

  (二)建设文化设施,夯实文化根基。文化设施是法院文化的外化,直观和感觉形象。基层法院应本着经济适用,量力而行原则,按照布局合理、结构优化、重点突出的要求增加和改造文化设施,将法院文化精髓融入其中。首先要建好网络,让法官“看有平台”。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布署,大多数基层法院的内部局域网络已建成投入运行,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充分发挥网络的传媒功效,做到互联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利用网络全方位、多角度地拓宽法官视野,弘扬法院文化。其次要建好图书室,让法官“学有地方”。我院在新建审判法庭的同时专门建设了法官图书室,现在我们正在采取集中购书与干警自愿捐书相结合的方式增加藏书数量,下步要探索加强图书室管理的模式,达到方便干警借阅、拓展干警知识领域的目的。三是建好法官文体活动设施,让法官“玩有场所”。建设法官娱乐室、健身房、老干部活动室、乒乓球室、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提高干警身体素质,陶治干警情操。

  (三)开展文娱活动,激发团队精神。以培养群体意识为出发点,倡导正确的价值观,用强大的群体主导价值去影响个体的价值意识和行为规范。一是组建文化团队。组建“四队”,即篮球队、乒乓球队、羽毛球队、文艺宣传队,成立“三组”,即理论文学兴趣小组,棋牌竞技小组,书画摄影小组。二是开展团队活动。在成立活动团队的基础上,定期进行训练,经常组织比赛,适时对外交流,寓教于乐,培养干警团结协作、奋勇争先的精神。三是激励先进团队。充分发挥文化建设的激励功效,对积极参与法院文化建设,获得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鼓励,促使法院文化建设落到实处。

  五、倡导改革创新,为构建和谐法院增添力量源泉

创新是和谐的源动力。构建和谐法院,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力求以与时俱进的改革精神,积极稳妥的改革措施,扎实有效的改革成果,构建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创新型法院。

  (一)创新教育方法,树立法治理念。法治理念是法治活动的灵魂,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坚力量的人民法院,应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各项教育活动的重中之重。创新教育方法,树立法治理念,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法治理念教育正处于关键阶段,现在的教育方式大多是按上级要求的统一形式集中进行,要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还要注重加强经常性教育,让法治理念渗透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二是坚持理论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将法治理念教育与基层法院法官的思想状况,司法活动的特点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将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建长效机制巩固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促进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创新绩效考核机制,激发队伍活力。近几年,我院不断健全奖优惩劣机制,坚持抓两头、促中间,形成了队伍平等竞争、争先创优的局面。去年我院从构建法官新型、综合性考评机制入手,根据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的要求,在年度考核合格奖,岗位目标基本奖的基础上设立了“逢优必奖”制度,对单项工作评价优秀的个人实行单独奖励,构建了全岗全员竞争格局,激发了队伍整体活力。下步我们将进一步探索绩效考核兑现机制创新,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考核指标由定性向定量转变,考核办法由评奖法向算奖法的转变,奖惩兑现方式由统一对集体奖向单独对个人奖的转变,促使法官实绩考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创新矛盾化解机制,维护和谐稳定。过去,我院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如鼓励审判人员强化诉讼调解、执行和解,实行院领导每日接访制度,成立单独信访接待处等,取得了较好效果。随着改革的深化,各种矛盾的日益突出,法院应在完善矛盾化解机制上狠下功夫,首先要从理念上强化调解意识。要深化调解有利于办案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认识,贯彻全程调解理念,做到“三个注重”,即民事审判注重调解,刑事、行政审判注重化解,执行工作注重和解;其次从源头上减少涉讼上访。“打铁需要自身硬”,减少涉讼上访要从强化法院自身工作入手,抓住“三个重点”:即抓住提高司法效率,维护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三个重点方面做好法院工作,做到自身工作让人民群众无可挑剔,扭转法院涉讼上访工作的不利局面。三是从机制上探索矛盾多元化化解办法。诉讼不是万能的,应拓宽纠纷解决渠道,在研究诉讼、人民调解、仲裁等多渠道纠纷解决机制基础上,寻求法院解决矛盾纠纷的最佳切入点,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六、统筹协调各方,为构建和谐法院赢得外部支持

  和谐法院必须有和谐的外部环境。人民法院的人、财、物需要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人民的审判工作需要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因此构建和谐法院必须牢牢把握大局,统筹协调各方,努力营造一个党委有力领导、政府大力支持、上级法院倾力指导,社会各界尽力配合的和谐外部环境。

  (一)坚持党的领导,构建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和谐关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是一条不可动摇的根本政治原则,也是确保法院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构建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和谐关系,一方面要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党的领导是宪法基本原则,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也是宪法规定的基本司法原则,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是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是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不仅不影响法院的独立审判,而且还能为人民法院的依法独立审判提供政治、组织保障。另一方面要正确对待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人民法院要从思想上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观念,将接受监督当作改进和加强法院工作的重要渠道,在坚持定期报告法院工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视察、座谈,认真办理议案、提案、意见、督办案件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接受监督的方式,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提高接受监督的实效性。

  (二)坚持有为有位,在服务发展中构建与社会各界的和谐关系。支持是相互的,不是孤立的,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有益的工作,有效的工作,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一是践行司法为民,争取诉讼当事人的信任、理解和支持。过去,我院在建立健全司法便民、利民、为民机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如在偏远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建立诉讼指导制度,对弱势群众大力开展司法救助等,得到了社会的认同和好评。今后,我院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争取各企事业单位和组织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始终坚持以审判工作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找准审判工作与服务发展的最佳结合点,通过审判工作化解地方党委、政府在深化改革进程中遇到的矛盾,化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经济纠纷,扫除发展障碍。三是提高司法公信力,争取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一个法院只有公信力提高了,才能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法院要做到以公正的审判说服人,以过硬的作风感动人,以良好的形象影响人,才能提高公信力。

  (三)坚持上级法院的指导,构建与上级法院的和谐关系。实践中,基层法院很多案件,很多具体工作需要上级法院的指导、支持和协调,并且这种指导、支持和协调的力度还会逐年增加。一是要坚决完成上级法院交办任务。对上级法院指定办理和领导交办的案件,交办的事项要认真对待,及时办结,及时回复,不折不扣完成任务。二是做到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要向上级法院经常性地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地反映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地听取和落实上级法院的意见和建议,变被动接受指导为主动寻求支持。三是牢固树立法院一盘棋的观念。基层法院离不开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支持和帮助,特别是近年来,上级法院加强了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执行工作的统一领导力度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这些都为加强基层法院工作提供了良好契机,基层法院要重视和珍惜机遇,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回报上级法院的支持,做到保证案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不发生牵扯上级法院领导精力的不良事件,为上级法院争得荣誉,构建和谐的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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