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果 不断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2007-03-21 14:38: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吴家友
  去年5月以来,湖北省各级法院认真贯彻上级的要求、部署,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深入抓好学习培训,使广大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有了更加准确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澄清了一些模糊认识。

  二是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认真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查找在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方案,深入落实了整改措施。

  三是各级法院注意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和“廉洁从政,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密切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努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转化为执法的行为准则和评判工作的基本标准。

  四是坚持教育、审判两不误,促进了法院工作。开展教育活动,进一步调动了广大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全省法院结案数、结案率都比去年有所上升,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减少。

  总之,全省法院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极大地促进了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今年,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把集中教育阶段的时间延长至今年上半年、然后再转入经常性教育的要求,再加措施,再加力度,确保取得成效,以进一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主要是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继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这项教育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政法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政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的必然要求。认真抓好这项教育,就是落实党中央、省委的重大部署,就是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是服从于、服务于党的中心和工作重点。全省法院要按照这一要求,对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抓好教育活动,进一步教育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的内涵和本质要求,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二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坚决扭转和抵制八种不良作风,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贪图享受,阳奉阴违、我行我素,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以权谋私、骄奢淫逸”等八个方面的表现,在许多法院领导干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尽管这些问题存在少数干部身上,但其消极影响和后果不可低估。我们必须坚决扭转和抵制这些不良作风。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大力倡导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勤奋学习、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等八个方面的优良作风,以自己的模范行为作出表率,管好队伍,带好队伍。

  三要严格执行“约法三章”,严肃审判、执行纪律。全省各级法院都要严格执行中央颁布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的相关《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都要严格执行省法院制定的“约法三章”,即:严禁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吃请、送礼,不得委托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办私事;严禁私下向律师和其他中介人介绍业务,不得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法院离职、离退休人员和法官亲属及其他人员的请托,不得徇私枉法办案。对有违反“约法三章”规定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进一步严肃审判和执行纪律,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四要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健全和完善九项制度。在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中,省院党组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求结合法院自身实际,应建立和完善九项制度。①建立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②进一步重申“约法三章”,严明审判、执行纪律,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③建立完善招投标制度,严明法院工程建筑、大宗商品采购等进行招投标,确保数十个审判法庭、数百个人民法庭为廉洁工程、优质工程。④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明财经纪律,严禁私设小金库、乱发钱物;严防奢糜之风和贪污挪用等问题发生。明确权限,严格检查管理。⑤进一步完善接待来客制度,严明接待纪律,确保热情接待,反对铺张浪费。⑥建立和完善招录和选拔干部任用制度,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防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确保选任法官质量。⑦建立和完善法院信息系统运用制度。要充分发挥现代装备作用,除涉密内容外,法院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均上网公布,实行阳光操作,提高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⑧进一步完善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制度,严格审限监督,严防“久审不决,久立不执”,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⑨进一步完善法院内部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制度,严明保卫、保密纪律,加强检查,严防人犯脱逃,严防治安灾害事故和泄密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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