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中院延伸职能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2007-04-17 16:05:49
     中国法院网讯 (徐庆礼)  “咱们企业如果在生产经营中遇到一些法律问题,可以及时申请法院提供司法服务,依法保护好自己的权益。”4月16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乔欣带领院党组成员及部分庭室负责人深入到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进行调研,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座谈,了解企业诉求,及时解决该企业面临的一系列诉讼纠纷,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生产经营环境,受到了内蒙古大兴安农场管理局全体职工的热烈欢迎。

  近年来,随着呼伦贝尔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有关合同纠纷、清收货款、劳动合同、职工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问题也不断增多。面对现状,市中院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大企业兴呼伦贝尔兴的思想,积极与企业共同谋划发展大计,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支持企业的发展壮大,真正做到法院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针对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为改善和加强投资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等职能,市中院在强化自身建设的同时,积极延伸服务职能,主动深入企业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一方面,市中院主动指导企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纠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又督促企业要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强化社会责任,共同推进和谐呼伦贝尔的构建。市中院这种变过去的“等待服务”为“上门服务”的做法,受到了企业的好评。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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