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试行“小病治疗免费”实现了四个全国率先
2007-12-06 15:31:47 | 来源:中新网-南方日报
  昨日(5日),珠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启动建立以“大病统筹救助、中病进入保险、小病治疗免费”为核心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其中“大病统筹救助”、“中病进入保险”从明年元旦起实施,“小病治疗免费”从即日起开始试行。

  这宣告了珠海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由政府统一组织、向居民公平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

  “小病治疗免费”实现了四个全国率先

  据了解,“小病治疗免费”实现了四个全国率先:

  一是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由政府统一组织、向居民公平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并确立了“首诊负责”、“双向转诊”和“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制度安排,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二是在国家新的医改方案还未正式出台,对基本病种、基本诊疗手段、基本药品目录的制定未有明确指导性意见的情况下,在全国率先对基本医疗服务的基本病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基本医疗服务的用药项目的确定,作出了积极探索,对国家及各地的医疗卫生改革起到了先行先试的作用。

  三是在全国率先将“小病治疗免费”、计生、卫生、残疾人康复、药品监督工作“五位一体”落实在基层,并由农村卫生服务中心这一载体来实施,实现农村地区的全覆盖,确保了农村居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使农民“小病不出村”。

  四是在全国率先推行“以农村卫生服务中心为载体、政府全额供给、基层收支两条线、镇村一体化”的运作模式。

  珠海市还创造性地提出:对提供“小病治疗免费”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按提供服务人数定额包干。实行服务考核、分时段划拨试点机构或直接补贴试点人群的付费方式。

  据悉,实施小病治疗免费后,珠海市政府一年需投入约1.47亿元。

  同等缴费同等待遇

  “中病进入保险”主要是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来工大病医疗保险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医疗保险体系,通过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的形式建立医保基金,保障其住院医疗以及部分门诊病种(目前为25种)。

  珠海市通过建立城乡统筹的一体化医疗保险保障体系,把城镇居民及农民和被征地农民一并纳入保障范围,享受同等的财政补贴,同等缴费,同等待遇,消除了农村与城镇的差别;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施后,原新型合作医疗的所有保障对象将一次性过渡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中,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向医疗保险的转轨。

  外来务工人员纳入政府财政医疗救助范围令人关注的是,珠海“大病统筹救助”的实施,突破户籍的界限,在全国率先将参加了本市医疗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到政府财政医疗救助范围;扩大了救助的病种,凡符合市劳动社保部门确定的中额费用病种和高额费用病种且符合救助对象条件的困难患者,都可申请并得到政府的城乡医疗救助,大大扩宽了政策的受惠人群;提高了医疗救助标准,将个人无力支付城乡医疗费的最高救助由原来的5000元、1万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3万元,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受益水平。

  珠海全民医疗保障制度三个层次

  基础

  “小病治疗免费”:由政府主导,为城乡户籍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医疗服务,即门诊小病的保障。

  核心

  “中病进入保险”:对非基本医疗(包括住院和25种门诊病种)主要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来实现。

  “网底”工程

  “大病统筹救助”:对上述两个层次的必要补充,即对实施小病免费治疗、参加医疗保险后仍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困难人群,进行统筹救助。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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