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五年办结九百多建议提案
去年被评为十届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
2008-02-22 09:27:3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宜中 王文兵
  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了解到,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办理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建议703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办理十届全国政协委员提案241件,2007年被评为十届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很多意见、建议和提案已经转化为人民法院改进工作的动力和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对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十分重视。每年“两会”之后,院党组都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肖扬院长多次指示办理部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政协的要求,把做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一件大事来抓”,最高人民法院各承办部门和单位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为工作主线,按照“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加强沟通、确保质量,提高效率、按时完成”的总体要求,将解决实际问题和促进人民法院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高自觉性,增强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断把办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有效措施。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对办理工作的认识。二是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2005年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规则》,实行了分级负责制。三是加强沟通,确保质量。加强了与代表的沟通,与机关各承办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其他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全国人大联络局的沟通。四是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致力于取得实际效果。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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