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人民调解的新天地
——江苏省徐州泉山区人民法院开展调解工作纪实
2010-06-30 08:44: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金文 李涛
  2009年以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延伸司法的社会化领域,放大司法的人民性特征,在加强诉调对接、诉讼调解的同时,发挥人民法院的主导作用,健全指导人民调解的各项工作机制,促进了基层组织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

  仅2009年至今年上半年,在法院的指导、协助、参与下,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民调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件,赢得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该院强化对新形势下动员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的认识,积极争取支持,搭好平台。该院所在的辖区不仅是徐州市的主城区,而且由于面积大、人口多、经济发达而带来更多的成诉案件,这从该院连年攀升的收案数就能反映出来。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发挥各方力量,把解决问题的关口前移,减少成诉案件,一直是该院积极思考并着力解决的问题。早在2007年,他们就向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建立辖区大调解的工作思路,并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

  2008年,全区大调解工作全面启动。在区委、区政府的主持下召开了区工会、共青团、妇联、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参加的启动大会和现场会,同时邀请了市中院、城区其他基层法院、司法局、政法委等领导参加。区委、区政府从各方面大力支持这项工作,在全区10个街道办事处均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除已有的人民调解员以外,又选聘了55名特邀调解员。成立了区领导、区法院、区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纳入区综治考核范围,拨付专项经费,年底单项评比奖励。根据《工作意见》的要求,法院要做好人民调解的指导工作,为此,该院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两年多来,相继设立了诉调对接窗口、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室、诉前共同调解工作室、诉讼服务中心,形成了诉前法官指导调解,常设人民调解员常驻调解,特邀人民调解员接受委托调解,法官开展诉前调解的多层次大调解工作格局,法院在大调解工作格局中越来越显现重要地位和作用,指导与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和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越来越见成效。

  在大调解网络已初步健全的基础上,该院全面加强对人民调解的分类指导和各项培训。

  一是开展全面培训,该院选派全院优秀法官开展专项培训,先后组织了六次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基本诉讼规则、法律基础知识、调解技巧、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职业道德、司法礼仪等,保证了参与调解工作的调解员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每年都组织一次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工作经验交流会,在相互交流中启发、提高。该院还定期邀请调解员来院旁听观摩法官调解、庭审,庭后组织大家讨论,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相互沟通,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二是加强分类指导。该院一方面注重发挥参与调解的各部门的工作优势,把劳动争议纠纷委托区工会、区劳动局调解,把婚姻家庭纠纷委托区妇联和街道调解,把相邻关系纠纷委托街道、社区居委会调解,把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纠纷委托区团委调解,其他矛盾纠纷亦尽可能委托相关职能部门调解。在坚持按部门职能委托调解的同时,还坚持属地管辖的原则,按当事人住所地就近安排,不仅便利群众,参与调解的街道和社区干部更熟悉辖区民情、更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更易于做当事人的工作。另一方面,类案的委托调解更便于法院分类指导,近两年,该院专门针对类案开展培训,培训的内容更深更细更精,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向专家型发展。实践证明,针对性更强的分类培训,增强了调解效果,成功率也更高,2009年,仅就邻里纠纷调解统计看,调成率达80%以上,而且没有形成新的反复,邻里关系得到了较好修复。

  三是双向学习交流。该院建立了优秀法官定点联系挂钩社区制度,确定了全院20名优秀法官每人联系挂钩3至4个社区,从而覆盖了全区70个社区。法官的电话和手机对社区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公开,随时接受他们的法律咨询,及时给予法律指导。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后,法官从法律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于一些疑难复杂案件,调解员可以邀请定点联系挂钩的法官参与调解,调解时仍以调解员主持调解为主,法官适时参与,提出建议和调解方案,亦可共同调解,共同做当事人的工作。结合巡回审判,该院规定每年定点联系挂钩社区的法官都要选择至少10件典型案件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庭、调解,开庭时邀请社区干部和调解员旁听,庭审后和调解时听取社区干部和调解员的意见,由他们对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当场或分头做当事人的工作。邀请法官调解和巡回审判时邀请调解员参加,形成了良性互动与交流,特别是法官也向人民调解员学到了不少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以及他们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有群众威信的许多优点与长处,这对法官克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思想大有裨益,让法官更加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更加注重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两年多来,该院精心认真地做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推动了辖区人民调解工作的长足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进一步向前推移,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辖区”的维稳工作目标。人民调解与诉前调解、诉讼调解结成了严密的调解网,各自的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不仅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还妥善处理群体性纠纷案件26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辖区和谐。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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