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情壮志显身手
——记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朱军宜
2011-07-08 15:42: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曹昆
柔弱的外表,钢铁般的意志,能文能武,有勇有谋,工作起来从不退缩,不是男儿胜似男儿,没有她克服不了的困难,没有她调解不了的纠纷,领导称她为“智多星”,同事们夸她是“拼命三郎”,当事人亲切地叫她是“平民法官”,这就是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女法官朱军宜。自1993年11月参加工作、特别是2008年在立案庭以来,朱军宜怀着对法院事业的无限热爱和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切情感,公正办案,一心为民,成功化解了一桩桩棘手的矛盾纠纷,所办案件数量多,质量高,社会影响好,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2008年以来,她共调解各类民商案件390件,占该院近2年民商案件调解总数的25%,当事人息诉率与满意率均达到100%,因成绩突出,其本人先后被评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全市优秀法官、全省优秀法官,2011年,她又分别被最高法院、江西省委政法委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赢得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领导心中的“智多星”
善于思考是朱军宜的一大优点。她常说:“认真只能把工作做对,用心才能把工作做好,这是理念上的差别,更是工作层次上的要求”。2005年,袁州区法院开始实行立案庭前调解制度,要求对所有民商案件,在立案时均逐个征求当事人是否同意庭前调解,如双方同意,则立案法官立即开始庭前调解,若7日内调解不成,则及时将案件流转到其它审判庭进行审理。由于经验缺乏,措施不力,总结不足,导致此项工作效率不高,前3年每年调解的案件数一直在50件左右徘徊,没有达到当初设立该制度的目的。2008年,朱军宜由审监庭调至立案庭负责庭前调解工作,她一边抓紧时间办案,一边又在不断思考如何提高庭前调解效率。经过长期摸索,她研制了调解案件办案自动化操作系统,总结了一套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调解方法,提出了“改变收退费办法,建立调解案件收退费绿色通道”建议,得到领导支持并形成制度,在全院推广实施,大大提高了调解效率,近2年,立案庭庭前调解的案件数急剧上升,总数达到300余件,是前3年调解案件数的2倍多,既减轻了其它审判庭的办案压力,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2008年7月7日,朱军宜在调解广州一电梯公司与宜春一房产公司买卖电梯货款案件中,巧妙选择调解地点,及时启动办案自动化操作系统,仅一天时间就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当庭收回货款10万元,其办案效率让原告当事人赞叹不止。2008年以来,朱军宜庭前调解案件的平均周期为5.6天,最快的从立案到结案仅用1小时,且无一申诉,无一上访,所调案件均案结事了,其办案效率和质量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认可。由于朱军宜同志卓有成效的工作,庭前调解工作现已成为该院一项特色亮点工作,多次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肯定和表扬。
朱军宜除负责立案调解工作外,还兼管信访接待、诉讼保全及办理支付令案件等工作。为此,她通过接访,为当事人答疑解惑,使当事人常常怒气而来,满意而归,并了解到一些案件潜在的矛盾隐患,及时向领导反映,做到了早预防,早稳控,早化解。2009年,因信访接待工作特别突出,该院立案庭被宜春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规范服务示范窗口”;通过诉讼保全,以保全促调解,提高了案件调解成功率;通过办理支付令案件,快捷高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近两年,她共办理支付令案件141件、诉讼保全案件39件。另外,朱军宜还十分注意总结经验,建章立制,经她研究起草并通过院党组讨论,该院建立完善了立案调解实施细则、信访接待、审判流程管理、案件催办督办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能力强,办法多,人才难得”,这是该院领导对朱军宜实事求实的评价。
同事眼中的“拼命三朗”
“善吃苦,常加班,带病办案,工作起来不分日夜,活像一个拼命三郎”,一提到朱军宜,同事们均会异口同声这样说。由于立案庭事情多,而且庭里的干警多是年轻同志,因此工作的重担压在了朱军宜身上,对此,她没有退缩。“当天的事情当天做”,为了不让工作过夜,加班加点成了家常便饭。2008年7月22日上午,快到下班时间了,立案庭来了一对要求离婚的农民夫妇,他们一清早从天台镇一偏远山村赶来,先到民政局办理离婚,但因结婚证上的年龄与新身份证上的不一致,民政局未予办理,万般无奈之下俩夫妇只有选择到法院来离婚,朱军宜考虑到俩人回家往返路途远,如果等到下午上班再处理此事,可能会耽误俩人回家的班车,鉴于此情况,朱军宜放弃休息时间,立即安排立案、收费的干警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开始着手耐心进行调解,并协调办公室负责盖章的干警中午加班,最后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以最快的速度制作了调解书,事后当事人逢人便说:“朱法官想着咱乡下老?l,真好。”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朱军宜共加班72天,累计达360多小时。
由于没日没夜、超负荷的工作,朱军宜患上了头疼毛病,看了很多医生都没有用,经常一劳累头就痛得要爆炸,严重时呕吐不止,为不影响工作,她常把止痛药带在身边,实在痛得吃不消,就吃几片止痛药,稍微休息一下,就继续投入工作。2008年9月,朱军宜在调解原告卢某与某医院赔偿纠纷案时,头痛发作,几次痛得跌倒在地,同事们几次劝她去看一下医生,但她始终“不领情”,坚持带病工作。朱军宜的忘我工作精神感动得原、被告都掉下了眼泪,最后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医院当场给付原告赔偿款188000元。
为追求最佳的办案效果,朱军宜还善于吃苦,经常翻山越岭,携卷下乡,深入群众家中做工作。2010年6月,区农村合作社会起诉了一批借贷纠纷案件,为减轻农民当事人诉累,朱军宜和庭里的干警一道顶烈日、冒大雨,走着田间小道,深入农家院宅做调解工作,饿了吃一把干粮,渴了喝一口山泉水,有时一天时间就跑了10来户人家,调解了10多件案件,仅1个月,朱军宜就调解案件28件,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当事人心中的“平民法官”
“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替当事人分忧解难”是朱军宜办案的一贯作风。她经常走下法台,走出审判庭,深入群众,深入案发现场办案,其脚踏实地、平易近人的办案风格深受群众欢迎,被当事人亲切地称为“平民法官”。在办理原告陈某与李某离婚一案中,考虑到双方系再婚家庭,婚前被告欺骗了原告,瞒着原告欠下巨债事实,再婚后因被告到处躲债,双方的婚姻有名无实,且每天要面对无数上门讨债的人,原告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提出离婚。后原告在其家人的帮助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被告从外地寻找回宜春办离婚手续,但因被告欠债太多,不敢到法院应诉,朱军宜就应原告的请求,6次到被告租住的一偏僻民房内,从法理、情理、事理入手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在她柔情细致的用心教育下,被告承认自己婚前欺骗了原告,对不起原告,同意与原告离婚,并在朱军宜面前三鞠躬,以表示对她深深的敬意。原告亦被她的敬业精神所感动,同意自愿分担被告婚前的一部分债务,以解决被告离婚后的经济困难。事后,原告为朱军宜送来了一面写有“巾帼贴心好法官”的鲜红锦旗,表达了其无限的感激之情。
“公生明、廉生威”,公正廉洁办案是一名法官最重要的职业道德。朱军宜在办案过程中遇到过各种诱惑,但她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理性应对。有些当事人为了谋求不正当利益,借各种理由宴请、贿赂朱军宜,对此她总是严词拒绝,久而久之,许多当事人都说她“不近人情”;有些当事人担心朱军宜办案不公而违心送礼,并无坏意,对此她充分理解,并选择适当时机找当事人谈心,打消其思想顾虑。2009年2月,朱军宜在办理易某等人诉某信用合作社借款纠纷一案中,原告担心她办案偏向被告,为寻求“放心”,在办公室趁无人之机,将一装有1000元现金的信封塞进了其抽屉,朱军宜为不令易某难堪而没有当场指责,而是围绕“如何为人处事”的话题与其进行了推心置腹地交谈,在被告认识自己的错误后,将1000元现金退回了易某,最后该案调解结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2008年以来,朱军宜共退回当事人礼金折款12000余元,拒绝吃请38次,树立了“平民法官”廉洁自律的光辉形象。
领导心中的“智多星”
善于思考是朱军宜的一大优点。她常说:“认真只能把工作做对,用心才能把工作做好,这是理念上的差别,更是工作层次上的要求”。2005年,袁州区法院开始实行立案庭前调解制度,要求对所有民商案件,在立案时均逐个征求当事人是否同意庭前调解,如双方同意,则立案法官立即开始庭前调解,若7日内调解不成,则及时将案件流转到其它审判庭进行审理。由于经验缺乏,措施不力,总结不足,导致此项工作效率不高,前3年每年调解的案件数一直在50件左右徘徊,没有达到当初设立该制度的目的。2008年,朱军宜由审监庭调至立案庭负责庭前调解工作,她一边抓紧时间办案,一边又在不断思考如何提高庭前调解效率。经过长期摸索,她研制了调解案件办案自动化操作系统,总结了一套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调解方法,提出了“改变收退费办法,建立调解案件收退费绿色通道”建议,得到领导支持并形成制度,在全院推广实施,大大提高了调解效率,近2年,立案庭庭前调解的案件数急剧上升,总数达到300余件,是前3年调解案件数的2倍多,既减轻了其它审判庭的办案压力,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2008年7月7日,朱军宜在调解广州一电梯公司与宜春一房产公司买卖电梯货款案件中,巧妙选择调解地点,及时启动办案自动化操作系统,仅一天时间就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当庭收回货款10万元,其办案效率让原告当事人赞叹不止。2008年以来,朱军宜庭前调解案件的平均周期为5.6天,最快的从立案到结案仅用1小时,且无一申诉,无一上访,所调案件均案结事了,其办案效率和质量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认可。由于朱军宜同志卓有成效的工作,庭前调解工作现已成为该院一项特色亮点工作,多次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肯定和表扬。
朱军宜除负责立案调解工作外,还兼管信访接待、诉讼保全及办理支付令案件等工作。为此,她通过接访,为当事人答疑解惑,使当事人常常怒气而来,满意而归,并了解到一些案件潜在的矛盾隐患,及时向领导反映,做到了早预防,早稳控,早化解。2009年,因信访接待工作特别突出,该院立案庭被宜春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规范服务示范窗口”;通过诉讼保全,以保全促调解,提高了案件调解成功率;通过办理支付令案件,快捷高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近两年,她共办理支付令案件141件、诉讼保全案件39件。另外,朱军宜还十分注意总结经验,建章立制,经她研究起草并通过院党组讨论,该院建立完善了立案调解实施细则、信访接待、审判流程管理、案件催办督办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能力强,办法多,人才难得”,这是该院领导对朱军宜实事求实的评价。
同事眼中的“拼命三朗”
“善吃苦,常加班,带病办案,工作起来不分日夜,活像一个拼命三郎”,一提到朱军宜,同事们均会异口同声这样说。由于立案庭事情多,而且庭里的干警多是年轻同志,因此工作的重担压在了朱军宜身上,对此,她没有退缩。“当天的事情当天做”,为了不让工作过夜,加班加点成了家常便饭。2008年7月22日上午,快到下班时间了,立案庭来了一对要求离婚的农民夫妇,他们一清早从天台镇一偏远山村赶来,先到民政局办理离婚,但因结婚证上的年龄与新身份证上的不一致,民政局未予办理,万般无奈之下俩夫妇只有选择到法院来离婚,朱军宜考虑到俩人回家往返路途远,如果等到下午上班再处理此事,可能会耽误俩人回家的班车,鉴于此情况,朱军宜放弃休息时间,立即安排立案、收费的干警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开始着手耐心进行调解,并协调办公室负责盖章的干警中午加班,最后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以最快的速度制作了调解书,事后当事人逢人便说:“朱法官想着咱乡下老?l,真好。”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朱军宜共加班72天,累计达360多小时。
由于没日没夜、超负荷的工作,朱军宜患上了头疼毛病,看了很多医生都没有用,经常一劳累头就痛得要爆炸,严重时呕吐不止,为不影响工作,她常把止痛药带在身边,实在痛得吃不消,就吃几片止痛药,稍微休息一下,就继续投入工作。2008年9月,朱军宜在调解原告卢某与某医院赔偿纠纷案时,头痛发作,几次痛得跌倒在地,同事们几次劝她去看一下医生,但她始终“不领情”,坚持带病工作。朱军宜的忘我工作精神感动得原、被告都掉下了眼泪,最后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医院当场给付原告赔偿款188000元。
为追求最佳的办案效果,朱军宜还善于吃苦,经常翻山越岭,携卷下乡,深入群众家中做工作。2010年6月,区农村合作社会起诉了一批借贷纠纷案件,为减轻农民当事人诉累,朱军宜和庭里的干警一道顶烈日、冒大雨,走着田间小道,深入农家院宅做调解工作,饿了吃一把干粮,渴了喝一口山泉水,有时一天时间就跑了10来户人家,调解了10多件案件,仅1个月,朱军宜就调解案件28件,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当事人心中的“平民法官”
“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替当事人分忧解难”是朱军宜办案的一贯作风。她经常走下法台,走出审判庭,深入群众,深入案发现场办案,其脚踏实地、平易近人的办案风格深受群众欢迎,被当事人亲切地称为“平民法官”。在办理原告陈某与李某离婚一案中,考虑到双方系再婚家庭,婚前被告欺骗了原告,瞒着原告欠下巨债事实,再婚后因被告到处躲债,双方的婚姻有名无实,且每天要面对无数上门讨债的人,原告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提出离婚。后原告在其家人的帮助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被告从外地寻找回宜春办离婚手续,但因被告欠债太多,不敢到法院应诉,朱军宜就应原告的请求,6次到被告租住的一偏僻民房内,从法理、情理、事理入手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在她柔情细致的用心教育下,被告承认自己婚前欺骗了原告,对不起原告,同意与原告离婚,并在朱军宜面前三鞠躬,以表示对她深深的敬意。原告亦被她的敬业精神所感动,同意自愿分担被告婚前的一部分债务,以解决被告离婚后的经济困难。事后,原告为朱军宜送来了一面写有“巾帼贴心好法官”的鲜红锦旗,表达了其无限的感激之情。
“公生明、廉生威”,公正廉洁办案是一名法官最重要的职业道德。朱军宜在办案过程中遇到过各种诱惑,但她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理性应对。有些当事人为了谋求不正当利益,借各种理由宴请、贿赂朱军宜,对此她总是严词拒绝,久而久之,许多当事人都说她“不近人情”;有些当事人担心朱军宜办案不公而违心送礼,并无坏意,对此她充分理解,并选择适当时机找当事人谈心,打消其思想顾虑。2009年2月,朱军宜在办理易某等人诉某信用合作社借款纠纷一案中,原告担心她办案偏向被告,为寻求“放心”,在办公室趁无人之机,将一装有1000元现金的信封塞进了其抽屉,朱军宜为不令易某难堪而没有当场指责,而是围绕“如何为人处事”的话题与其进行了推心置腹地交谈,在被告认识自己的错误后,将1000元现金退回了易某,最后该案调解结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2008年以来,朱军宜共退回当事人礼金折款12000余元,拒绝吃请38次,树立了“平民法官”廉洁自律的光辉形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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