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管理责权重叠又脱节 四问揭乱象
2011-11-22 09:09:24 | 来源:人民日报
  “明明是公共停车位,怎么被商家占用牟利?”“没车位?没关系,放在路边就行。”“不要票,能便宜点吗?行,一小时5块。”

  当今中国,诸如此类的停车收费乱象,困扰着不少开车人。到底谁有权来收停车费?停车收费应是什么样的流程?收费去向如何?近日,记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采访。

  车位谁在管?

  在几天的调查采访中,记者收集了一些停车票据。从停车场提供票据的印章看,有车辆服务中心的,有企业集团的,有小区物业的,也有街道办的。他们都声称收费依据有关部门规定。记者分别致电交通、物价、市政部门,工作人员也说不清楚到底谁是停车收费的主管部门。

  记者了解到有的城市有这样的规定:“市政管理委员会主管本市公共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设置的停车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委托专业停车管理企业对路侧占道停车场进行经营管理。”交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这一职能从市政管理委员会转交给交通委。

  据了解,停车管理涉及规划、交通、公安、工商、物价等多个部门。所有临时停车位收费必须两证齐全,否则属违法。一般而言,申请收费停车场的流程是:规划部门进行规划——公安交管部门设置临时停车位——交警部门和工商部门核发停车经营许可证——物价部门核发收费许可证——到税务部门领取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收费。

  对于商家占用公共停车位,交管部门明确表示,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他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

  此外,停车管理还有这样几种形式,经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市政管委核准的封闭式居住小区内设立的停车位,实行在小区入口计时、出口收费,任何车辆进入小区第一小时内不得收取停车费。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库按年、按月包租停车位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制定或变更收费标准需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持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到物价部门办理核准手续方可收费。独立经营的地下停车库、停车楼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认为,目前停车收费管理责权既交叉重叠,又分割脱节,缺乏真正有效的日常监管,以致部分路段管理出现“真空”,停车收费乱象屡禁不止。这种局面看似很多部门在管,其实谁都无法下力气管。

  费用谁能收?

  来自湖北的袁兵夫妇是收费员,在一个小区门口,他们一边指挥着进出的司机、写计时条、收钱、找零,一边抽空跟记者聊着,“下午这时段是最忙的,到附近吃饭和游玩的客人渐渐多起来!”

  这两天他们负责道路北侧20多个车位。据介绍,该路段共有16人轮流交换车位收费。“大型停车公司比较规范,入行前经过资格考试,拿到合格证书上岗,公司每年都会考核。”

  从全国的情况看,目前停车场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有偿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划定的停车位,比如宾馆、写字楼等周边的停车场以及居民区内无建筑区域划定的停车场;一类是在城市公用建设面积上划定的停车场,比如道路两侧划定的停车位。

  “停车公司门槛低,为停车收费乱埋下伏笔。”杨小军介绍,在有些城市,只要有10万元,就可以到工商部门注册停车公司。这些公司的随意性很大,收费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划地而治”、擅自收费等现象也逐步出现。如果再加上行政的不作为、弱作为和假作为,停车收费很容易成为一个为所欲为的场所。

  人员流动大也是停车公司的普遍特征,高流动率给管理带来了难题。

  资金去了哪?

  “交够上级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一位曾在某停车收费企业工作的小李向记者透露,承包车位经营确有其事。小李的“老板”就是该停车场一级承包人,他从停车公司获得停车位经营权支付承包费后,“分包”给多名停车管理员。

  据了解,停车管理企业要上缴的费用主要分为营业税和占道费,营业税比例一般占营业额7%左右,占道费会因企业经营状况不同在营业额中占不同比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停车企业一般会以各种理由搪塞,说他们未收到足够的钱,拒绝足额支付占道费。”小李表示,客观原因是政府部门无法掌握占道停车费的真实收入,监管乏力。

  按规定,占道停车费收入是纳入政府预算统筹安排的,但由于监管乏力,大部分停车收费都流进了企业和个人腰包。

  怎么来监管?

  停车收费实施转包,不经培训雇保安、老人来收费,收费议价打折……此类做法在停车收费中很常见。

  “没有有效的部门对其监管,从而造成停车收费混乱。”杨小军说,目前没有统一有效的管理部门去解决“杂牌军”乱收费问题。停车行业经过10多年的发展,层次低、收入低、技术含量低仍是普遍现状。

  如何鉴别是否“乱收费”?交通部门工作人员介绍,首先,可查询市区内经过公安部门确认并登记在册的停车场。其次,收费停车场内应竖有规范的停车收费标识牌,收费员应配有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的收费员证件,上面印有收费员姓名、收费标准、收费区域等信息。车主可要求收费员出示证件,如果没有上述标识证件,则可拒绝付费。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乱收费是违法行为,如发现一定坚决取缔并惩处。市民遇到类似情况可以拨打举报电话12538,若对方因被识破假冒而动粗、阻挠停车人离开,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

  前不久举行的城市交通科学管理研讨会上透露,我国不少城市已经开始探索智能化收费等新技术方式、建立静态交通信息管理平台等。停车企业以后也将像物业公司一样,设立分级制度,优胜劣汰。

  “目前停车行业最大的问题是无法可依。”杨小军说,客观上,对那些强行逃费的司机,停车管理公司无可奈何;收费员常私下与人议价,不开发票将停车费收入私囊,停车公司很难监管;没有电子停车收费系统,一停车位一月到底能收多少钱,停车公司也难搞清楚。因为没有立法,收费员以车主不愿意交停车费为由克扣应上交给公司的营业收入,而停车公司也以“没有收费的法律依据、收费不足”为由拖欠政府占道费。

  杨小军表示,要尽快推进立法,理顺监管关系,规范管理,同时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还要加强技术创新,开发电子监控系统和电子刷卡收费系统管理,以杜绝停车管理公司和收费员隐匿停车收入行为。对于收费员违规违法行为,除了处理收费员本人外,应加重对停车公司的处理力度,实行严厉的双罚制度和信誉记录考核制度。只有这样,停车收费才不会是一笔糊涂账。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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