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开在高原上的雪莲花
——记西藏拉萨墨竹工卡县法院女子流动法庭
2012-06-03 11:46: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 伟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女子流动法庭”自2010年5月正式挂牌成立以来,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承担着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谐的责任,为创建平安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成功地打造了一个亲民爱民的“司法品牌”。今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女子流动法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既解“法结”更解“心结”

  为解决弱势群众的诉讼难,墨竹工卡县法院的女法官们自2007年起就主动承担了巡回办案的任务。2010年5月,“女子流动法庭”正式挂牌成立。女子流动法庭共有7人,平均年龄不到30岁,辖区内5个乡镇是全县面积最大、海拔最高、地处最偏远、交通最不便利的乡镇。自成立以来,法庭总收案数占全县的近40%,调撤率达100%。女子流动法庭除了办理案件外,还组织法律宣讲近200场次;发放各种资料3000余份;巡回办案的旁听群众近5000人次。

  女子流动法庭运用“爱心、耐心、细心、公心”的“四心”工作法,把“调解优先”的审判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中,合力并用,为当事人既解“法结”,更解“心结”。每周三她们都到乡镇的审判点,做到有案办案、无案宣法、监督案件落实情况。一年四季,乡间街道、田间村头都有她们的身影。牧民见到她们都会竖起大拇指说:“她们一点也没有城里人的傲气、机关人的霸气、女孩子的娇气!全身都是浑然正气,真的是‘呀咕嘟’!”

  服务群众无怨无悔

  今年年初,女子流动法庭受理一起抚养费纠纷,原、被告为牧民,均居住在距山脚300米的山坡上。车只能停在山脚下,承办法官毅然决定停车徒步上山。由于双方意见差距颇大,虽经一整天的调解,仍无功而返,从原告家中出来时已伸手不见五指,被告因与原告再次发生口角,也离家下山。承办法官抓住最后的机会,边下山边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最终在距山脚不到50米的地方,被告在法官深情话语的感化下同意调解方案。为了让原告早日拿到抚养费,两名年轻的女法官返回原告家中,请其下山。高原的夜晚气温骤降,山路上布满荆棘,女法官强忍饥饿,在无人指路的情况下摸黑上山了。300米的山路,此时好像显得格外漫长。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时间,两名女法官与原告出现在流动法庭的车前。不到5分钟,书面调解协议签订,纠纷圆满解决了,而其中一名女法官却突然喊了起来:“好痛啊!”这时,她才发现腿上被荆棘扎得伤痕累累,鲜血洇满了制服裤子和洁白的袜子。

  “哪有女儿不爱红妆”,在西藏高海拔、重缺氧、强紫外线等恶劣气候环境下,她们考虑更多的不是自身的容颜和身体,而是尽量减少矛盾纠纷,减少不和谐因素,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她们的口号是:“把困难留给法院、把方便让给群众;把付出留给法院、把利益让给群众。”她们是政法战线的一朵朵奇葩,亮丽且光辉,她们是“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践行者,她们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完美诠释者。

   掌握双语了解民俗

  由于女子流动法庭辖区内农牧民受教育少、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以及长期受封建农奴制的影响,想要按法律思维与其沟通非常困难。虽然女法官们是清一色的法律本科学历,但是在办案时和农牧民语言交流存在一定的障碍。女子流动法庭的同志们从根源上找原因,结合现状想办法。针对这些现实问题,女法官们决心在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的同时,努力解决语言障碍,藏汉法官相互学习,提高语言理解能力,并尽快了解各乡镇的风俗习惯、风土人情、掌握当事人心理,力争个个成为“多面手”、“心理学家”和“双语”法官。

  女子流动法庭是正义的守护者,她们拨开层层浓雾,在纷繁复杂的工作局面下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而艰巨的使命。铁肩担道义,女儿亦英雄!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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