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法院司法救助金送上门暖人心
2012-06-14 14:28:17
     中国法院网讯 (谭锦天 王雪梅)  6月13日,四川省青川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与法警驱车200多公里来到四川省南部县店垭乡某村,将5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申请执行人涂大娘手上,他们不仅带去了青川县法院干警的温馨,也带去了青川县委政法委领导的关心,让涂大娘及其家人感动得热泪盈眶。

  原来2009年3月,涂大娘的儿子范某在青川县房石镇某村修路时,不幸被挖掘机压死,涂大娘与挖掘机主苟某协商未果后将苟谋起诉至青川县人民法院,该案2011年经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广民终字第3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被告苟谋应赔偿涂大娘各项款项共计201037.20人民币。判决生效后,被告苟谋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于是涂大娘向青川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苟某举家外出,躲藏起来,逃避执行,家中也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涂大娘因儿子的死亡,其生活状况顿陷困境,加之体弱多病,生活来源全无保障。青川法院的干警得知该情况后,将该案的特殊情况汇报至青川县委政法委,并积极为涂大娘申请司法救助金。当青川县法院拿到司法救助金后立刻安排专人驱车两百多公里将该款送到了涂大娘家里,涂大娘拿到司法救助金后当场感动得热泪盈眶。当地群众得知青川县法院干警专程为涂大娘送来司法救助金后纷纷跑来涂大娘家看望,并称赞:青川县法院干警是“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此举切实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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