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枉为人师 法官释法羞愧兑现
2012-06-25 15:08: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德安频道 | 作者:张娟
  6月21日中午,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放弃午休时间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王某的合法债权。

  被执行人万某是德安县某中学一名教师,2010年12月18日以生活困难为由向申请人王某借款一万四千元,借款到期后万某却以无钱为由拒不偿还,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万某偿还王某借款一万四千元。2012年5月9日,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该案后,发现被执行人万某是一名教师,考虑到颜面问题,执行法官并没有到学校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而是电话通知其到法院签收材料,并告知其应及时归还借款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但一个多月过去后,万某却置若罔闻,没有任何归还意向。

  6月21日上午,执行法官通知万某来到法院,对万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进行了严肃地批评,希望其作为老师能够在学生面前树立起一个好的榜样,经过执行法官一个中午耐心地析法释理,万某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羞愧地低下了头,主动打电话给其兄长送来全部执行款交到王某手中,并一再对其法律意识淡薄表示后悔与歉意。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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