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法院“好、快、便、助”为当事人减负
2012-06-26 14:09: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泾县频道 | 作者:朱晓华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围绕“好、快、便、助”四个字,做好诉讼引导、速调速裁、巡回审理、司法救助“四篇文章”,实现便民利民。 今年1-6月份,该院诉前调解208件,速裁34件,占全院结案数的14.5%,巡回审理案件42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为11天;减缓免诉讼费6.1万多元。

  立足“好”字,做好诉讼引导文章。该院针对部分当事人文化程度较低,诉讼能力差的实际,在诉讼服务大厅安排一名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资深法官担任诉讼引导员,对当事人进行诉讼引导,依法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传递诉讼材料,联系办案法官,尽量避免当事人跑空腿的现象发生。 

  立足“快”字,做好速调速裁文章。立案前,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案件直接交由速裁庭速裁,其余案件则严格按照规定,迅速分流至业务庭审理,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减轻讼累,降低诉讼成本。 

  立足“便”字,做好巡回审理文章。将巡回办案制度化,经常性地深入乡村社区、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医院病房进行开庭,尽量让群众少花一点钱、少跑两次腿、少误几天工,矛盾化解在当事人家门口,减少基层群众诉累。

  立足“助”字,做好司法救助文章。该院对涉及老、弱、病、残和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只要符合司法救济条件的当事人即可申请,且申请时只需向立案法官提出证明材料及申请即可,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则全由立案法官办好,做到司法救助一步到位。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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