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庭长”三个绰号赢民心
—— 记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刘府法庭庭长余建国
2012-06-27 09:57: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永坤 何欣
  黝黑的面庞,憨厚的笑容,响亮的嗓音,敦实的身板,法官制服上沾着泥土,在安徽凤阳西部的山村小镇上,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刘府法庭庭长、武店刘府法庭党支部书记余建国被同事和群众亲切地称为“余黑子”、“余瘸子”、“余老万”,他30年如一日,行走在乡间小路、田间地头,用脚掌丈量着他深爱的这片土地。

  有一次,余建国在审理一起双方民事纠纷案件时,合议庭庭前、庭后3次调解未果,但他不放弃,在当地人民调解员的积极配合下,使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他皮肤黝黑似“包公”,因为始终秉公执法、一心为民,被群众亲切地称为“余黑子”。

  “余瘸子”从何而来?在1988年春节前的一天,那时刚刚30岁的余建国,为办理一起执行案件,独自骑着摩托车奔波,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经过一天的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天黑时在返回法庭的路上,一辆大货车将他撞倒,在漆黑的路边昏迷几个小时后,他才渐渐苏醒,拖着一条已经骨折的腿,忍着剧痛,强撑着拦下一辆过路车辆到医院治疗。经过治疗后腿走起路来仍不适,20多年来,每逢阴雨天气腿脚便感到胀痛。他常常跟同事打趣说:“腿脚没那么灵便了,你们要叫我‘余瘸子’了!”

  但就是这个“余瘸子”在2006年春节前夕的一天傍晚,在办案途中看到前方一辆面包车翻倒路旁,他与同事们迅速将3名伤势较重的群众抬上警车,以最快的速度将3名伤者送到医院救治。当得知受伤群众已无生命危险时,余建国和同事们便悄悄离开了医院。

  家住安徽省凤阳县刘府镇街道的何某长期从事玻璃经销,与同一街道从事装潢业务的顾某夫妇多年来业务往来不断,有一次因为业务金额问题双方发生争执并厮打,何某用玻璃将孙某头部砸伤,孙某到公安机关报案,何某被行政拘留5天,经鉴定,孙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何某将顾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顾某夫妇二人立即给付欠款,顾某夫妇二人在得知被告上法庭后,也起诉何某要求对人身损害进行赔偿,给付医疗等费用4200余元。

  主审法官余建国针对案件双方当事人多年业务往来不断的特殊情况,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专门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当调解进入僵局后,在余建国的建议下,法庭请来了在当地口碑好、曾成功协助法院调解多起案件的基层人民调解员,双方当事人被余建国的一片真心所感动,终于表示愿意调解,最终双方均撤诉。

  余建国一直工作在基层,从书记员到审判员再到庭长,30年来没向组织要求调动岗位。基层法庭为了节省经费开支,工作餐一律自己下厨,看门、打扫卫生都是他自己带头干。

  每天清晨,年过50岁的余建国,肩膀上总是搭着条毛巾,把法庭的小院打扫得干干净净。中午,在人头攒动的菜市场里,他拎着一大塑料袋的菜,匆匆赶回法庭,在法庭简陋的小厨房里,为同事们准备好一顿顿可口的饭菜。时间久了,同事们开玩笑说他像守财奴,“余老万”的外号就这样叫开了。

  “草根庭长”余建国的三个绰号不正是领导同事对他的肯定、人民群众对他的褒奖吗!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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