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法院发放救助金温暖特困当事人
2012-06-27 15:04:04
     中国法院网讯 (高胜敏 丁润华)  “法官是真心实意为老百姓着想,我打心眼里感谢法院、感谢政府!”6月26日,申请执行人陈春妹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手中接过50000元救助基金时激动地说。

  2007年12月19日,陈春妹的儿子袁华平在前往福建厦门打工途中,因乘坐的客车与陈某建驾驶的丰田小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袁华平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陈某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后袁华平的父母陈春妹、袁火根、儿子袁子文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最终判决陈某建及车辆所有人江西欣荣实业有限公司、租车人李某春、李某北、郭某共同赔偿原告陈春妹等人经济损失96784.13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被执行人陈某建已在监狱服刑,而其他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又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执行长达五年之久。申请人陈春妹等人承受着丧失亲人的痛苦,而赔偿款长期执行不到位,家中生活极度困难,申请人几次向法院流露出轻生的念头。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袁州区法院决定对申请人实施司法救助。经过法院的积极争取,在袁州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共同为当事人发放救助金50000元,有效地缓解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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