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占宅基地伤姑侄情 法官执行和解再续亲缘
2012-06-29 10:46:39
执行和解再续亲缘
     中国法院网讯 (卢宝尚 蓝伟)  一块不足60平方米的宅基地,引发了姑侄矛盾,双方互不相让,恶语相对,闹得不可开交,姑侄关系势同水火,不得不将官司打上法院,对簿公堂。6月25日,广西都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案发现场主持和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至此,一起历时近十年的纷争尘埃落定,姑侄关系和好如初。

  申请执行人黄丽裘与被执行人黄机温系姑侄关系。2003年4月,黄丽裘因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要去南宁与女儿居住,便委托侄子黄机温代管房屋和及屋后的宅基地,黄机温接受其请求,为防日后发生纠纷,黄机温书写了一张保证书,保证房屋及宅基地属于黄丽裘母女所有,黄机温在代管期间只能在宅基地上种农作物,无权在宅基地上建房。

  2010年4月,黄丽裘南宁返回高岭,准备在宅基地上建房时,谁料被黄机温阻止,黄机温称宅基地属自己拥有,将黄丽裘放置在宅基地上的建筑材料毁坏,并在黄丽裘屋后砌起围墙,把黄丽裘通往屋后之路封死。2010年6月,都安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处判决,判令黄机温清除宅基地上农作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将宅基地返还黄丽裘。判决生效之后,黄机温未自动履行法律义务,2012年4月,黄丽裘向都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后,仔细审查了案件材料,并深入案发地走访双方当事人及附近群众,认为案件存在和解的条件和基础,和解结案是最好的结果。由于双方当事人矛盾冲突日久,怨恨积重,和解工作难度大,执行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头作和解工作,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交流,解释法律,分析情理,阐明和解的意义,劝导双方以和为贵,相让互谅。进一步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后,执行法官乘热打铁,邀请街委会人员和街上老人一起上门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放下心态。在充分了解双方内心的真实意图后,执行法官把双方召集到一起,面对面作和解工作,帮助双方在法理的基础上权衡矛盾利弊,把双方各自利益调整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目标点上。在执行法官艰苦努力下,终于在“和”的氛围中解开了双方的矛盾心扣,促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后,黄机温当即自动清除宅基地上农作物,折除围墙,恢复原状,将宅基地返还黄丽裘。

  一起姑侄反目成仇的案件,最终在双方握手言欢中得以顺利执行完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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