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法官将5000元执行款送到病床前
2012-07-04 08:58:01
执行款送到病床前
     中国法院网讯  7月2日上午,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王询带领本庭法官,顶风冒雨来到了凤山区良种村时家隈子五组周玉宝家,将50000元执行款交到了老周的老伴手中。

  瘫痪在床的周玉宝今年55岁,虽是农民却是五里三乡有名的手艺人,会机械加工,还会电气焊。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五年前他给一家工厂用气焊拆除一铁架子时,从三米多高的铁架子上坠地摔伤致残,就再也没有站立起来。司法鉴定部门给他作出的结论是:日常生活需宝完全护理依赖(一级)。因为老周受伤致残,家里就像天塌了一般。为了得到应有的赔偿,2009年2011年12月,老周将这家工厂及一个包工头告上了法庭。一审判决后,两被告不服,提起了上诉。2012年5月,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周玉宝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后,执行法官考虑到老周的处境,及时将执行通知书送达到被执行人手中。开始,被执行人说出很多不能马上履行的理由,法官们苦口婆心地向他讲解执行的有关法律规定,还就把他领到老周的家里,让他对老周的现在的生活状况有切身实际的感受。被执行人被感动了,主动提出先交出50000元的先期执行款,剩余部分在年内履行。

  拿到先期执行款的周玉宝的老伴激动地说:“太谢谢了,我家老周就靠这钱治病救命了。”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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