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追讨16年未果 法官强制执行一朝结清
2012-07-10 15:17: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韦文斐 班丰立
  7月9日上午,郭某来到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领到了被拖欠16年之久的货款。16年来压抑在郭某胸口的闷气终于化解……

  1995年6月17日,河池市金城江区的郭某,将一批杉木原木卖给本乡的胡某,杉木折款为4980元,胡某当时没有付款,只是给郭某打了一张欠条。过后,郭某在向胡某追讨杉木款时,胡某总是以“过几天就给”一次应付过一次。到了2001年6月20日,郭某将胡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胡某支付给郭某某木材款本金4980元及相应利息。法院判决生效后,胡某仍不将木材款及利息支付给郭某,今年6月26日,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法院强制胡某给自已支付木材款本金及利息共15536元。

  金城江区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鉴于案件被执行人胡某多年从事木材生意,是完全有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的人,于是承办法官首先通过银行查询,冻结了胡某在银行帐户的存款17000元后,再找胡某做工作。正当承办法官见到胡某在其的多次工作之下,仍没有履行给付义务的诚意,承办法官则采取一面对胡某进行批评教育,一面则从其银行帐户存款中强行扣划15536元进入该院执行专户。

  7月9日上午,申请执行人郭某来到该院如数领取了该款项,一起追讨了16年之久未果的债务纠纷执行案终于到此画上了句号。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