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卖房拒搬迁 女法官真诚感动老人
2012-07-17 10:23:41
     中国法院网讯 (张云)  日前,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女法官臧良云,来到明光市三中路,接受耄耋老人孔某按照民事判决书确定义务交付的房屋。至此,这起因房屋买卖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经过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历时三十八天,终于以和谐方式履行完毕。

  八旬老太孔某将自己所有的一栋楼房出卖给张某夫妇,并已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由于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该房屋产权之外的地面上的附属物约定不明,双方均对该附属物主张所有权,孔某因此拒绝交付房屋,张某将八旬老太孔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孔老太立即交付房屋及其附属物。法院审理后判决,孔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将房屋交付给张某。争议的地上附属物因系违章建筑,法院对此未作判决。一审宣判后,孔老太提起上诉,后又以服从判决为由,撤回上诉。2012年5月23日,张某向明光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孔老太提出种种要求,作为其履行交付的先决条件。由于被执行人孔老太年逾八旬,在执行法官决定以真诚和执著,感化这位拒不执行的耄耋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不顾天气炎热,一次次登门做思想疏导工作,在做其子女思想工作未能奏效的情形下,以找来孔老太及其家人信任的其他亲友,共同疏导、化解。其间,执行法官拿出了几套执行方案,均因孔老太及其家人的反悔执行未果。而申请执行人张某的情绪也愈发急躁,多次流露出欲行强占房屋的倾向。面对双方极度对立、矛盾纠纷一触即发的局面,执行法官一方面极具耐心地向孔老释法明理,劝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另一方面告知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后果。女法官臧良云嘴讲干了,嗓子嘶哑了,讲的孔老太实在不好意思了,日前,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顺利办理了房屋交付手续,耄耋老人按照法院判决交付了房屋。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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