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的执行,让我们信任!”
2012-08-15 11:14: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永州频道 | 作者:贺云 蒋毅芳
法院执行现场,群众监督执行(右一:参与执行监督的群众)
  8月14日上午,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邀请社区群众、社区干部及片区民警对一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进行全程监督。在执行现场,一位监督执行的群众感慨,“透明的执行,让我们信任!”

  该案当事人本是赵姓同胞兄妹,2007年5月,申请执行人(妹)与被执行人(兄)及其他兄妹协商,将位于零陵区神仙岭自家的一栋旧房拆除交给被执行人重建,由于资金困难,被执行人将房屋建至四层时便由申请执行人出资继续修建,房屋建成后,双方为12套住房分配及建房出资发生争执。经法院审理判决将第四层的两套住房、第五层靠南边的一套住房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使用、所有。

  由于房屋所有权争执,兄妹关系恶化,二人将判决交法院执行。2012年3月,经法院的再三沟通,四层的两套住房顺利交付;而第五层靠南边的一套住房却因房屋新安装的防盗门再度引发纠纷。被执行人请求申请人给付新防盗门600元;而申请人坚决不要防盗门,要求拆门自装。法官连续几个月的和解工作仍不见双方让步。

  8月13日,零陵法院执行局再次邀请双方当事人,社区工作人员及群众进行最后一次和解,连续几个小时的沟通,双方同意法院执行拆门交房。

  8月14日上午,在2名社区群众、1名社区工作人员和1名片区民警的监督下,法院10余名执行人员将房屋防盗门拆除。群众也在现场肯定了法院透明的执行做法。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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