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执行促邻里和谐 被执行人主动送款到法院
2012-08-16 14:26:27
     中国法院网讯 (孟明轩)  8月15日上午刚一上班,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就来了一位青年妇女,只见她手捧一面鲜红的锦旗,笑容满面的说:“我今天来没有别的事,就是专程来给你们送锦旗的,我真心感谢你们为民办实事,你们是人民的好法官!”大家仔细一看,原来她是前几日执结一起案件的当事人朱玉。

  事情要从两个月前说起,申请人朱玉持生效判决书到怀远法院执行局申请立案执行。承办法官拿到卷宗了解了基本案情,申请人朱玉与被申请人苏文两家是同村前后居住的邻居,因屋后的排水沟问题引起纠纷,继而发生争执厮打。申请人朱玉在争执中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苏文也没有支付医药费,后来经过诉讼,法院判决苏文赔付朱玉医药费6500元。

  执行法官考虑到此案件是健康权纠纷,双方当事人怨气肯定大,再加上又是邻里关系,如果贸然开着警车上门,处理不好就会留下后遗症。于是执行法官不是先找被执行人,而是先找到村委会了解情况,请村干部出面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力求能够化解矛盾,达成和解。

  刚开始,申请人朱玉对法院调解做法不理解“法院执行就是要强制,怎么这会子又要搞什么调解”。对此,执行法官耐心做思想工作,进行详细解释:“法院判决生效就一定会执行,但考虑到你们两家是邻居,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我们的愿望是最终不仅案件执结,两家的矛盾也能化解。”

  听了这话朱玉平息了怒气,理解了法官的良苦用心,但临走还是要求法院尽早执结案件。当事人的要求就是法官的压力,第二天两名执行法官身着便服,再次步行来到被执行人家中。经过反复说法、说情、说理,被执行人苏文终于想通了:“真没见过你们这样的法官,既没有架子,还给我留面子,我算是服了,这医药费我两天后就给你们送去。”

  两天后,被执行人苏文送款到法院,申请人考虑到以后两家还要和睦相处,也主动做了适当的让步,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执行法官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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