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审执联动巧解难案 百万赔偿自动履行
2012-08-27 14:28:09
     中国法院网讯 (陈中伟 蒋利娟)  “感谢你们,没想到赔偿款这么快就到位了。”8月27日上午,当家住浙江省永康市的吕女士等人从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领到111万余元赔偿款时,对法官们在一个月内执结一起四车相撞致三死两重伤的交通事故赔偿案表示由衷的感谢。

  事情缘起于两年前的一起连环交通事故。2010年12月22日上午,时任湖南某铝业公司职员的吕某乘坐由鲁某驾驶的货车从广东进货回湖南,当车行至京港澳高速公路1537KM+600M处时,突遇张某驾驶的小车因避让前方变道车辆而停车,由于当时雾大能见度低,鲁某驾驶的货车因制动不及,迎头撞上张某的小车。造成货车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吕某受重伤后死亡、三车及车载货物受损的第一次交通事故。

  随后,又一辆重型箱式货车未按规定减速行驶,因制动不及与鲁某的货车追尾相撞,造成箱式货车驾驶人谭某、乘车人杨某死亡,乘车人王某、凌某受伤,两车受损的第二次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分别对两起交通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

  2011年年底,事故受害人及其亲属先后将责任人和相应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由于该案四辆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及险种各有不同,而且当事人人数众多,三名死者的家属情绪都十分激动,湘阴法院在受理此案后十分慎重,多次到省交警总队高支队调查了解事故详情、组织各方当事人协调。同时,及时启动审判执行对接机制,多次辗转于株洲、岳阳和郑州等地,协调、督促四辆事故车辆的投保的公司处理理赔事宜。

   经过多次反复协调,各方当事人的情绪都有所稳定,并就赔偿事宜初步达成了一致。

   今年8月,湘阴法院分别对该系列案件作出了一审宣判,判决由各保险公司及事故的责任人共计赔偿1117067元给三名死者的亲属及两名伤者。由于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做了大量过细的工作,判决生效后,各保险公司先后主动将赔偿款转到了该院的执行款专户内。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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