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换信心 厦门交通法庭找到司法为民金钥匙
2012-09-08 15:10:10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田兴春
  • 交通法庭内事故当事人在办理司法确认
  • 交通法庭内细心的指示标识
  • 同安交通法庭内设置的调解室
  遇到交通事故,谁都会认为是件烦心事。赔偿额能否达到我认为应该得到的额度?为什么这一项我有损失却不能获赔?跑几次才能办结事故处理并完成理赔?大大小小的疑虑瞬时占满大脑空间。

  “我们就是要让事故双方当事人在这里得到一切问题的回答。”厦门同安法院院长刘辉煌说。

  同安区交警大队一间二层办公室小楼内,记者见到了全国首家交通法院的真面目。地方不大,但设置窗口齐全:立案、司法确认、保险理赔,甚至还设置了调解室和当事人休息室。交通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说,“我们在这里实现了立案、诉讼保全、司法鉴定、调解、审判、敦促执行的‘一站式’服务。”

  近年来,随着跨越发展步伐的加快,境内国道、省道纵横交错的厦门同安区辖区内人、财、物流动日趋加快,交通事故发案率居高不下。据统计,仅2011年同安境内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7000多起,平均每月发生1416起。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还引起一连串矛盾尖锐的问题。同安法院人感到问题紧迫、亟待攻坚克难。

  据了解,传统的案件处理方法涉及交警责任认定、法院审调、保险理赔等多方主体、多个步骤,当事人往往需在交警大队、人民法院、保险公司之间来回奔波。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提出司法确认机制,为同安法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提供了一种崭新的工作思路。

  经过同安法院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的多次磋商,2009年11月12日,全国首家常驻式、专业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庭——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法庭揭牌成立。据介绍,法庭在全国率先引入保险公司驻庭办公,与交警达成诉调衔接协议,整合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并有效发力,搭建了便捷、高效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平台,最短仅用半小时即可完成从立案到出具调解书并送达的整套手续。

  去年7月汀溪镇的一起造成4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中,家属情绪激动,矛盾潜藏激化的危险。交通法庭闻讯介入后,引导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裁定保险公司先行支付60000元用于死者后事处理,并邀请区人大老领导及人民陪审员参加调解。经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召集双方沟通协商、耐心释法析理,最终促成4名死者家属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潜在的纠纷风险。

  法庭成立以来,共受理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3073件,审结2939件,结案率95.64%。其中调解撤诉案件2682件,调撤率高达91.25%,自动履行率达93.34%。法庭成立至今,没有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涉诉信访案件,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相比同安涉农交通案件集中的情况,同属厦门的思明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案件多为城市市区街道内剐蹭等事故。思明法院因地制宜,规定对损失在3万元以下,且不存在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交警在认定事故责任后,直接开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司法确认)书》。法院在接到司法确认申请后出具民事调解书。如肇事方不履行,当事人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巡回审判、保险理赔于一体的思明交通巡回法庭成立于2010年4月。记者在思明交通巡回法庭内看到,根据交通事故案件的具体特点,法庭工作人员制作了“温馨提示”及《交通事故立案指南》,对立案的条件、起诉状格式、证据提供、收费标准、交通事故各个赔偿项目标准及所需材料均作了详细说明,供当事人取阅。“法庭实行首问负责制。哪个部门接到问询必须第一时间受理,对自身不能解决的环节,要引导当事人到相应窗口。”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

  由于各项标准甚至处理时限均“上墙”,怀有某些处理不公疑虑的当事人就不会心念纠结。“我们的处理就是要做到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标准适用对象完全的公平、公正。我们的部门没有权力,只有服务。”工作人员的几句话沉甸甸,响当当。

  一些数字让我们感受到法庭公开公正的力量。自2010年4月21日成立以来,交通巡回法庭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6352件,自动履行率达99%,平均事故调解周期仅为7天,无一涉诉信访案件。服务与公开,厦门交通法院找到了司法为民的金钥匙。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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