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的中秋礼物
2012-09-28 16:27:50
     中国法院网讯 (金有成)  9月28日,山西省阳曲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们收到了一份特殊的中秋礼物——一封用大红纸写的感谢信。信是阳曲县泥屯镇的一位执行申请人义某写来的,信中写道:“法院法官公正执法、为民办事、不图私利、不辞劳苦为我要回了辛苦钱,深表感谢,祝法官们中秋节快乐!”

  2010年9月起至2010年11月,太原的杨某向义某购买石粉。义某将石粉运至杨某处,杨某支付石粉料款及运费。到2010年11月28日,经双方结算,杨某欠义某石粉款及运费46537元。后义某向杨某多次催要,杨某以没钱为由拒绝给付,为此,义某于2012年4月2日将杨某告上法庭,要求杨某支付其所欠的款项。法院依法支持了义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义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当执行法官向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时,杨某表示没参加庭审,对判决结果有异议,要求与义某重新算账后再付款。可是后来,杨某却玩起失踪,电话不通,并将自己的企业转让给了他人,义某着急了,多次打电话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多方查找也联系不上杨某,后用了多天时间在掌握了杨某及妻子的存款帐户后,挨家挨户查寻了二十多个银行储蓄所仅发现其中一个账户存有3500元。

  在后来的时间里执行法官深入杨某家中,经耐心做其妻子的思想工作,他的妻子终于说出杨某现已生病在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的实情,后执行人员及时赶赴医院果不如然,医生告知其杨某所得病为“肝炎、肝硬化”,需一个阶段的治疗。

  案件到此,申请人义某对此案的执行显得有些灰心,但执行法官并不气馁。针对被执行人生病住院的实际,执行人员一方面用电话与杨某积极沟通,叮嘱其要注意休息,好好养病,争取早日恢复健康,并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另一方面,对杨某的财产继续进行调查,执行人员于今年8月的一天,在去杨兴乡温川村执行一起案件时,并了解到本村有杨某的亲戚,亲戚也无意中说道杨某在此购买着荒山,经执行人员仔细打听,证明杨某早在十多年前就在阳曲县温川村购买了200余亩荒山。

  眼看申请人义某的案子“柳暗花明”,执行人员及时与当地村干部了解,又到乡林业站核实,最后认定杨某在位于阳曲县杨兴乡南温川村长岭购买荒山202.5亩可供查封流转,便立即采取了查控措施。最终,杨某迫于法律的威慑力,履行了义务,并于9月26日将所欠的款交到法院。

  当申请执行人义某从执行法官刘金堂手中接过这期盼已久的46537元执行款后,激动不已,向其表达着发自内心的感激之情。至此,一起在申请人义某眼里没抱多大希望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法官的不断努力下,终于得到圆满的执结。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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