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2012-09-28 16:01: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谭险峰 蔡雾绍
  “你不是我妈!不要欺负我奶奶!”

  今年4月份的一个早上,阳光轻灵,我像往常一样开始新一天的工作,忽然听到楼下审判庭传来的一阵躁动。在法院工作,当事人情绪失控声泪俱下相互指责本来也不是什么新鲜的事儿,但如此稚嫩而激愤的声音还是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正在闹的是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此时他正在法官的怀里张牙舞爪,欲攻击站在他面前的一个面无表情的女人。

  这个小男孩名叫潘晓华(化名),今年12岁。在他几个月大的时候,父母便外出务工,晓华由祖母谢某抚养至今。父母感情不和,分居十多年,母亲姚某外出后对晓华再也不闻不问。父亲潘某常年在外打工,今年年初遭遇意外身亡。潘某死后,与潘家鲜有联络的姚某获悉谢某领取了潘某的死亡赔偿金,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该笔款项。这天,晓华还发着高烧,但他还是哭着闹着要到法庭看看他的妈妈。在这里,他终于见到了在书本里形容的伟大的母亲,但此刻,她正冷漠地坐在原告席上,她甚至都没有用正眼看自己一眼,只顾着义正言辞地指责多年来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祖母侵占了她的财产,她还要以监护人的身份从祖母手中拿回自己的那份儿。

  此时,晓华积蓄多年的怨恨再也憋不住了。“她,不是我妈!”晓华冲向母亲便是一顿乱抓。法官对此及时予以制止。面对晓华的委屈与怨恨,法官也十分理解和痛心,语重心长地教育晓华:要保护祖母,不能用暴力手段,要依靠法律手段,要懂事。晓华这才慢慢地平静下来,默默地看着这一场与自己切身相关的纷争。

  时间在不知不觉间,竟来到了日渐萧索的九月,我也渐渐地淡忘了那天那个凄怨的小男孩。直到有一天,我看到新送来的执行案子,原来这个案子都进入到执行程序了。法院酌情给姚某分割了30000元,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经生效。谢某用获得的赔偿款为孙子晓华购买了一份大额保险,款项剩余无几,加上潘家经济一直比较困难,也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把了解到的情况告知申请人姚某,姚某对潘家的壮况十分清楚。经过反复思考,姚某决定将这30000元作为以前的抚养费留给晓华,表示晓华今后的抚养与她再无关系,并要求撤回执行申请。

  也许因为这场官司,姚某明白了一些道理,她想用这30000元换取她心灵的安宁。但我想,她应该没有明白,身份权不同于财产权,当事人双方都没有处分权。即使她把这30000元留给了晓华,晓华仍然有权向其索要生活费;即使她打算与晓华从此划清界线,也割不断她与晓华之间的母子关系和权利义务;即使她……

  曾经有一位母亲,将儿子出生的喜悦化作一句传世佳话,“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但对于自己的母亲,晓华却是她急于逃脱的一片阴霾,一个包袱,一个永恒的寒冬。也许在祖母爱的濡养下,即使没有双亲的照料,晓华也会茁壮成长,但是,他将如何去面对自己那个素少谋面的母亲?母亲姚某也会渐渐地老去,在她年迈的时候,她是否会想起自己年轻时曾声称老死不相往还的儿子?

  将来会怎样我也无从得知,只是,我想对晓华说,你不仅有母亲,有祖母,还有其他亲友,以后还会有更多,这个社会会对你的到来说一声: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作者单位: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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