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错发危房改补款 村民拒不归还当被告
2012-10-17 16:25: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五河频道 | 作者:张成
  因为同名,乡镇错把危房改造补偿款资金打入其账户,死活不愿退还。日前,安徽五河县柳湖村村民赵立站到五河县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镇政府诉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

  某镇政府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发放危房改造补偿款。2012年3月23日,因重名关系,工作人员错将小柳村赵立享受的危房改造补偿款8000元,打入到柳湖村赵立的账户上。后来,镇里通过村干部动员柳湖村赵立返还该款,多次协商未果,他拒不退还。为此,镇政府持相关证据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返还不当得利。

  庭审时,赵立经依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答辩及抗辩证据。原告则提供了4份证据,有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镇政府文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清册和信用社批量处理业务报表各一份。

  法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返还不当得利款8000元,证据充分,故该项请求予以支持。被告应承担未到庭举证、质证的法律后果。为此,依法作出一审民事判决:被告赵立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人民币8000元整。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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