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法院司法确认给非诉调解上“保险”
2012-10-29 14:44:21
     中国法院网讯 (刘宗亮)  “法院司法确认不但快捷不收费,而且为我们的协议履行上了一道‘保险’。”10月29日,王某在接到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决定书后,感激地对着法官说。

  为做好司法确认工作,方便群众,鄱阳县法院将受理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范围和条件、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资料、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范围等资料予以公示上墙,并在立案大厅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向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好宣传工作。同时承诺对双方确认案件,尽量实现“四当天”,即当天受理、确认、送达、结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对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减少当事人成本支出,鼓励当事人接受调解;在调解时间上进行灵活安排,当事人可择期调解、预约调解;对确认民调协议法律效力的案件,可申请法庭上门受理、上门确认;如当事人不履行确认书中的义务,优先立案执行。

  据统计,今年1-10月,鄱阳县法院共办理司法确认案件56件,均是当日收案,当日办理,自动履行率达100%。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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