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执行不畏艰辛 十年陈案峰回路转
2012-11-07 10:08:21
使一起长达十年的陈案得以圆满执行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陕西省平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不畏艰辛,使一起长达十年的陈案得以圆满执行,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曾某诉赵某劳动合同纠纷一案,2001年10月曾某承建安平二级公路二标段黄洋河大桥,在完成了拉电、临时建筑等工程后与二标段项目部终止了合同,后该工程由被执行人赵某承建,申请人曾某于同年11月23日就已完成的工程量逐项计价折款67974元,同时还由被执行人出具给申请人运沙款2400元及机械租赁费16875元的欠条一张,双方订立还款协议一份,约定被执行人赵某于同年12月23日付清款项,后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执行人代申请人付工人工资12535.5元及材料款3700元,余款一直未付。2001底,曾某向平利法院起诉赵某,2002年3月30日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被执行赵某偿还曾某欠款62563.5元,限十日内付清。法律文书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赵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2002年5月25日对被执行人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间,被执行人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提前解除拘留。从此赵某下落不明。后经多方打听,被执行人赵某在青海搞工程,该院派执行员于2006处5月10日和2008年8月5日赴青海西宁查找被执行人,没有任何线索。

  今年10月25日,该院再次赴青海西宁,终于找到赵某,说明来意后,执行人员对赵某明确告知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讲清法律关系,耐心的做思想工作,经过十几个小时的艰苦努力,赵某交出了被执行财产汽车一辆和现金45000元,使一起长达十年的陈案得以执结。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权益,当事人对执行干警办案不辞辛苦的精神所感动。达到了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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