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实奋进 争创一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访谈录
2013-01-15 08:39: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聂敏宁
  新年伊始,四川省法院系统如何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记者近日就此采访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她表示,四川法院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五个围绕”重大部署,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过硬队伍建设。

  记者:2012年,四川高院提出了争创“两个一流”的奋斗目标,一年来,工作成效明显。请您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王海萍:2012年初,四川高院顺应全省工作大局,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争创“两个一流”的战略目标,明确了“巩固提升、创新突破”的工作基调,确立了“公正为民、求实奋进”的四川法院精神,坚定信心、勇争一流。2012年,四川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2.7%,同比上升2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又多化解了1万多起矛盾纠纷;全省法院的审判质效综合指数较上年提升5.09分,达97以上,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在服务大局方面,围绕党委、政府关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城乡统筹、新区建设等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四川法院先后制定保障措施210多项,提出司法建议63项,大多得到采纳,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诉讼风险,保障了大局工作的顺利推进。在司法为民方面,把“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作为重心,将巡回审判作为基层法庭的主要办案方式,就地解决纠纷,开展法制宣传,巡回审判率上升到39.02%。着力为当事人提供“零距离、一站式、高效能”的诉讼服务,全省60%的基层法院建成了功能完备的诉讼服务中心,极大便利了当事群众。

  记者:在新的一年,四川法院在工作重点方面有何打算?

  王海萍:201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继续以“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为推动,巩固已有成效,突出抓好司法服务、基层基础工作。在司法服务方面,落实好党的十八大解民生之忧的要求,把司法过程变成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同时,立足审判职能优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五位一体”的科学发展布局,服务保障四川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基层基础方面,以建设“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基层法院为载体,以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为契机,切实增强“五个能力”。提高基层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改善基层司法服务的设施条件,大力开展司法便民、利民、惠民工作。

  记者:四川法院将如何增强司法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王海萍:一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审判质效,确保司法的公正高效,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产品,这是打造司法公信力、让群众满意的关键。二是强化巡回审判,解决偏远山区群众诉讼难的问题,体现司法关爱,在源头化解矛盾,加强法制宣传。三是提高诉讼服务中心的综合效能和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四是拓展矛盾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把服务群众与维护和谐稳定结合起来,加强 “诉非衔接”工作,进一步发挥四川“大调解”机制排查化解矛盾的重要作用。五是运用审判职能优势,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研,提供可行性的法律意见,协调好民生、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减少诉讼风险和发展中的矛盾纠纷。六是在各项工作中,要切实注重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民意沟通,让群众对司法的公正、高效看得见、信得过,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记者:随着法院工作“硬实力”的提升,四川法院在文化建设“软实力”方面有什么考虑?

  王海萍:法院的文化建设,最核心的内容是价值观的形成,就是要做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深入到干警内心,形成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才能外化于行。去年初,四川法院共同提炼“公正为民、求实奋进”的四川法院精神,出台了作风建设“四项要求”,法院干警呈现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为争创一流注入了强劲动力,实现了工作业绩与队伍建设良性发展。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大力弘扬四川法院精神,以争创“两个一流”,形成具备四川法院特色的争创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环境文化等,培植司法特色品牌和先进典型,不断丰富法院文化建设载体,激励广大干警在争创中建功立业,努力实现法院工作“硬实力”与文化“软实力”的共同提升。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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