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大代表:强制推行探亲假 不落实可罚款
2013-01-21 15:40:33 | 来源:大河网
  今年假期安排公布后,各种吐槽甚嚣尘上,“我们勤劳得连看妈的时间都没有!”的确,很多人工作远在外地,让父母成了“空巢老人”,短短的假期让“看妈”成一种让人为难的事儿。但是,你或许不知道,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咱们除了享受国务院公布的假期以外,还应享受每年至少20天的探亲假的待遇。只是知道有此待遇且能享受到的人少之又少。今年两会上,有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建议》,“放我几天假,回家去看妈!”

  [引子]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

  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

  带上笑容带上祝愿

  陪同爱人常回家看看

  妈妈准备了一些唠叨

  爸爸张罗了一桌好饭

  生活的烦恼跟妈妈说说

  工作的事情向爸爸谈谈 …… ……

  歌曲《常回家看看》

  [故事]

  有仨儿子

  可都无暇陪妈

  李向孝弟兄三人,在洛阳老家,很多人都羡慕他的父母“三个儿子都是大学生,将来就等着享福吧!”但是,现在他们的母亲张大妈不仅没享到福,就连病的时候,三个儿子也没时间回来陪她,“常回家看看”成了“奢侈品”。

  李家三兄弟,老大和老二在郑州,老三在西安,2012年年底,张大妈因为脚部跟腱出了问题,做了一个手术,需要专人看护。父亲老李退休后又找到一份工作,请假也很不容易,谁来看护成了个大问题。

  李向孝所在的单位不用坐班,虽然能抽出点时间,但一个萝卜一个坑,想请长假很难。老二所在的公司在年底正是最忙的时候,根本请不出来假。老三“远水难解近渴”。无奈之下,李向孝只能趁工作间隙,乘高铁往返于洛阳和郑州之间回去照顾老母。一旦公司有事儿,再赶回公司处理。其余时间就只能拜托亲戚、朋友照顾。

  数据

  截至2007年底

  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202万,城市空巢老人户达49.7%,农村为38.3%

  全省不能自理的老人为104.83万人

  [规定]

  国务院规定有探亲假,至少20天

  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社员、高级经济师冯世翔认为:“对现在的70后、80后的年轻人来说,父母渐渐步入老年,虽然他们的日常起居可请家政服务或养老机构代为照顾,但亲情的陪护,精神上的慰藉则是替代不了的。探亲假能缓解这个问题。”他有个建议:“国家将何时休假的权利下放个人,每年只要不超出法定假期的天数,可随个人情况任意挪假。”

  省人大代表韩晓燕告诉记者:早在1981年,《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就已出台,其中说,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她说,2012年年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明确指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而用人单位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调查]

  九成人不知“探亲假”为何物,多人表示不敢申请

  李向孝听到探亲假一说很吃惊:“我知道有带薪休假,可从来没有听说过探亲假啊。”与父母分隔两地的郑州白领庞小军也表示:“探亲假可以放20天,这听起来像做梦一样。”大河报记者随机采访多名读者,竟有接近九成的人不知道探亲假为何物。

  在本报与大豫网联合推出的调查中,不少网友认为,即使知道了探亲假,也很难申请到。

  调查中,有网友表示,知道有探亲假,也不敢申请。网友艾一虎说,“我特意查了国务院的规定,探亲假期间只发标准工资,我们的标准工资每月只有800元,其余全靠完成任务得到的奖金,如果休探亲假,这个月的房贷就还不上了。”网友“小小娇”吐槽:“请假20天,老板一定会说,‘你放假吧,假期过完就不用回来了!"

  省政协委员张树才认为:“探亲假制度制定太早,又长期缺少宣传,年轻人知道的不多很正常,但老龄社会到来以及空巢老人过多的现状需要这样的假期。”他认为,已通过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案草案》,虽将“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但如果没有相应的探亲假制度,也难以落实。

  [建议]

  制定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探亲假制度

  本次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韩晓燕提出《关于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建议》,在网上获得了高达94.24%的支持率。不少网友高度评价其为“最有人情味的建议”,甚至有网友提出给它颁发“最受老爸老妈欢迎奖”。

  建议认为:“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探亲假制度对如今有重要意义,推行该项制度,是解决老龄化社会诸多矛盾的迫切需要。”“对用人单位来说确实有些难度,建议在放假的方式上可以灵活掌握,例如将假期分散开,分多次完成,每次两至三天。”“根据规定,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建议扩大范围,这一规定明显不符合现在的时代特征,范围应该扩大,非国有企业的职工也应享有探亲假。”

  如果有人假借探亲假之名,出外旅游怎么办?“对个人要有监督措施,比如必须出示往返家乡的车票以及父母签字的假条等,以证明职工确实将探亲假用于探望父母,一旦发现职工违反探亲假制度,单位也有对其处罚的权力。”

  另外,建议制定实施细则的时候,加入强制措施,如果单位拒不执行探亲假制度,可处一定罚金。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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