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启动“司法进社区”活动
2013-01-22 11:08: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晓慧
福建高院启动全省法院“司法进社区”活动
  1月1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福建省关工委,在其基层联系点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菖蒲社区启动了全省法院“司法进社区”活动。省高院院长马新岚,省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省高院原院长陈旭参加了启动仪式。党的十八大代表、时代先锋、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为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讲了党的十八大精神。

  据悉,开展“司法进社区”活动,是福建法院坚持化讼少讼无讼、息诉息访息怨、案结事了人和价值追求,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一项实际举措。全省法院将通过此项活动,深入社区开展送平安、送法律系列活动,进一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平安综治建设,开展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与此同时,将结合审判工作,持续开展“司法走转改”,了解群众诉求,疏导群众情绪,体察社情民意,解决群众困难;组织法官回访案件当事人,做好辨法析理、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有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近年来,福建法院以权益保障、便民诉讼、公开民主为主线,以司法公信建设为抓手,从理念上、实践上、制度上创新和推进司法为民工作。全省法院持久深入地开展“司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司法大走访”、“司法走转改”等活动,深入走访人民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沟通民心,问政、问计、问需于民。据统计,全省法院干警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等4万多名,走访单位、企业、基层组织1万多个,带案下访9546次,进一步与人民群众拉近了距离。

  当天,福建高院还向社区居民发放了以案说法小册子和1300多种适合社区干部群众使用的法律书籍。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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