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中院:自觉接受监督结硕果 民生司法走出精彩
2013-02-25 11:02: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区鸿雁
跋山涉水
  敞开大门,让民众零距离接近法院、亲近法院、实实在在感受司法的温暖。这五年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抓住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深化工作机制创新,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强化“阳光司法”理念,践行“开放式”、“群众化”的司法工作模式,让司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司法公开、文化建设、机关党建、文明争创、“两庭”建设等多项工作获得了新的发展,少年审判、执行救助、人民陪审、行政审判、减刑假释、信息宣传调研、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等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的前列,为曲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更为传递法治脉动,建设法制大厦,推动法治前行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诚心开门真纳谏

  在曲靖市,“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促进”不只是一个理念,而且是对人大与法院关系的一个具体写照。该市法院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过程中,倾听从代表委员反映来的群众呼声,及时给予回应。人大监督的力度越大,司法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越强,尤其是在司法为民方面取得了更大的成绩。

  敞开大门,荡涤尘埃,让民众零距离接近法院、亲近法院、实实在在感受阳光司法的温暖。

  “被告人蒋开枝长期从事拐卖儿童活动,所拐卖儿童人数众多,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从严惩处。”2012年6月15日下午2点,随着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雪松响亮的宣判声,公安部督办的云南蒋开枝重特大拐卖婴儿犯罪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蒋开枝、林梅庆、王桂仙等36名被告人出庭接受宣判。

  2011年11月3日以来,曲靖中院先后组织征求意见建议组到麒麟、罗平、马龙、陆良、富源等9个基层人民法院,征求驻地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中院和所在地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地县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近年来始终坚持开门纳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表示赞赏,对两级法院扎实推进审执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的司法保障作用表示满意,并就法院今后工作发展提出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012年以来,全市10个法院分别选择不低于10个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社会关注度高、适合公开开庭的案件,以“请进来”(在法院开庭审理)和“走出去”(巡回审理)方式,让庭审走近民众,贴近民生,自觉接受社会民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媒体等社会各界监督,让“法庭”开到了学校、工厂企业、机关、军营、村寨、集市、田间地头……

  截至2012年年底,中院和辖区9个基层法院已开阳光司法示范庭162个,组织各类旁听人员2.7万余人,其中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2900人次,收回调查问卷函和庭审活动评价意见建议12000份。期间,全市法院积极筹措资金、干警自愿捐款400余万元开展扶贫慰问,全市法官深入乡镇、村组、社区、企业等进行走访、座谈3000余人次。

  减刑假释“沐阳光”。2012年6月25日上午,云南中安监狱庄严肃穆。与以往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不同的是,刑罚执行机关中安监狱派出两名民警出庭值庭,并组织上百名服刑人员参加庭审旁听,法律监督机关曲靖市城郊检察院派出两名检察官出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当天,驻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应邀旁听了庭审。

  为进一步增强减刑假释案件审理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人情干扰,有效促进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曲靖中院开始尝试建立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新机制,改变以往书面审理的方式,大力推行书面审理与开庭审理相结合的方式,使其真正从过去的内部办理状态逐步走进诉讼领域。

  零距离接受监督 。2012年2月14日起,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法官采取上街(进村入户、进企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进法院(法庭)、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司法改革带来人民法院新风貌。

  2011年4月20日上午11点,曲靖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国奇、立案庭庭长戚乔方作客104兆赫曲靖人民广播电台《珠源清风》栏目,通过电波向市民介绍曲靖中院概况及审判、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涉法涉诉信访等工作的相关情况,并现场通过热线电话、短信平台解答听众的问题,为听众解疑释惑。

  2011年4月19日下午,“曲靖中院首届特邀监督员聘任仪式”上,来自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青妇、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20位特邀监督员接过曲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雪松授予的特约监督员聘任书,郑重地表示一定会履行好监督职责,成为联结法院与群众的纽带。

  “曲靖中院在减刑、假释工作方面,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成效明显。我们对该项重点意见办理非常满意。”2012年8月9日下午,驻曲省市人大代表在曲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海芳陪同下,到中级法院就重点意见“阳光减刑假释”进行视察中,驻曲省市人大代表对法院自觉接受监督,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办理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在意见建议办理中,曲靖中院明确将办理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真正把办理工作转化为改进法院工作、提升工作水平、推动法院工作向前发展的过程;要求承办部门和个人制定办理联络工作计划和办理方案,明确办理重点和要求,建立台账,坚持联络有记录,意见有反馈,建议有落实,确保代表委员联络常态化;措施落实方面,按照抓早、抓快、抓实和抓出成效的要求,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沟通互动方面到位,及时通报办理进展情况,虚心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办理完毕后承办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直接与代表委员面对面交换意见,同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评议法院工作。

            民生司法服务民生

  “曲靖法院对诉讼费100元以下的案件实行全额免缴,20%左右的收费案件将实现免费诉讼……”一年前的2012年2月23日,李雪松院长在曲靖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庄严承诺,奏响了新形势下司法回应群众关切和期待的号角,会场内顿时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一年后,我们走进了曲靖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以开展“四群”教育和“司法为民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干警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2000余人次,群众工作能力得到了提升,多方筹措和干警捐款400余万元扶贫慰问困难群众、帮助扶贫点修建人畜饮水工程和乡村硬化路。

  在司法服务中注入更多和谐元素,尽可能促进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依托设立在各乡镇司法调解室、综治室的巡回审判联系点、院机关及人民法庭内设的人民调解工作室,与人民调解在制度、人员、工作上充分对接,全面整合调解资源,实现调解效应最大化。创新便民诉讼举措,加强诉讼服务大厅窗口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完成了诉讼服务大厅的改建工程,采取上门立案,预约办案,深入村寨田间就地开庭审理、调解,化解矛盾,巡回审判41645 件,巡回率56.99 % 。期间,陆良法院推出的“夜访法庭”、师宗法院开展的“车载法庭”和马龙法院的“农民工工资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等便民举措受到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好评。

  温情信访“解怨气”。 “您家先请坐,喝口水,有什么事情慢慢说……”2012年8月15日上午,在麒麟区人民法院的信访接待室,中院院长李雪松耐心地热情接待着一位来访当事人,这是中院长进基层接访中的一幕。

  为从源头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中院梳理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规范:诉求合理的及时处理落实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疏导及稳控到位;生活困难的关心帮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情理法并用,疏导治结合,力求化“信访”为“信任”,让上访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在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及各部门协调配合下,积极化解涉法涉诉案件,充分运用带案下访、领导包案、司法审查、行政协调、思想疏导、经济救助等手段多措并举、因案施策,有效化解息诉269件进京、261件赴省涉诉重信重访案件,涉诉信访积案1760件信访案件,息诉化解率100%。着力提高案件质量,切实加强判前评断、案结事了、判后答疑等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共处理来信 2007件,同比下降 77.36%,接待来访 9028人次,同比减少61.59 %,涉诉信访趋稳向好并成逐年下降趋势。

  司法救助“聚人气” 。“谢谢救命钱,谢谢法官!”接过法官递过来的5000元救助金,今年刚好60岁的李大爷连声说。这是2012年3月31日经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讨论,自5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颁布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涉诉特困执行救助中的一幕。

  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颁布后,曲靖中院不断创新救助工作,首次筹集资金启动资金431.7万元,市级及9个县市区财政每年预算执行救助金227万元,2009年以来共对1525件2003名涉诉特困执行案件申请人发放救助金772.99.39万元,纳入低保405人、医保240人。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对生活严重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实施救助144.5万元。对16255 件案件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501.33 万元,为经济确有困难不能委托辩护人2550 名被告依法指定辩护人;全市法院全面推开诉讼费100元以下案件的诉讼费用免缴工作,共免缴6069件56.32万元,26.13%的民事、行政案件实现免费诉讼,有效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大范围、大幅度的司法救助工作让困难群众充分感受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温暖与人文关怀,钻进了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制的尊重、理解和认同。

  爱心工作模式受好评。5年前,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17个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工作,中院成为其中的试点后,确定了市县两级10个法院同时搭建专门平台,抽调熟悉刑事、民事审判且工作责任心强的法官,着力把建立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机制作为突破口同时,在民事、行政审判中注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摆在首要位置,逐步形成 “庭前、庭审、庭后三帮教,动情、晓理、明法三育人”的人性化爱心工作模式,得到了社会的好评。

  五年来,审结“涉少”罪犯 2044人,对 1234 名未成年罪犯判处非监禁刑,回访帮教未成年罪犯3633余人次,期间全国少年审判工作座谈会在曲靖召开,曲靖“庭前、庭中、庭后爱心三帮教” 特色少年审判方式得到学习推广。实施恢复性司法,强化对罪犯的改造和矫正,开展“法律园丁”、“模拟法庭”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进厂矿”六进活动373次,以案说法,增强群众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