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舒:从制度层面解决农民工欠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3-03-12 19:00:52 | 来源:新华网
  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组织新华网等12家网站,联合举办主题为“连任代表谈依法履职”的网络访谈。邀请黑龙江省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大电机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王波、民建福建省副主委、泉州市主委、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山东省东营市蜜蜂研究所所长、民建东营市委主委宋心仿、河南省开封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负责人郭建华、《广州律师》杂志主编陈舒5名全国人大代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中国广播网记者]中国广播网网友[三文鱼]问陈舒代表:作为人大代表,您在这次人代会上最关注的问题是什么?作为《广州律师》杂志的主编,您认为如何才能更好地提高公众法律维权意识?您认为法律在帮助农民工维权的过程中,媒体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陈舒]你提的这个问题也是这次会议我所关注的问题。这次会议上我带了两个议案,其中一个是关系到农民工的问题,提出修改建筑法的议案。我在2005年就提出了修订建筑法,2006年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这一次我又把这个议案进一步完善修订,又提到这次大会上,其中一个问题就是,因为建筑领域是农民工欠薪多发的领域,在制度层面上怎么解决农民工欠薪,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提出,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之前应当有支付保证,就是建设工程款应当有支付保证,否则经常出现一些烂尾楼,就是资金没有到位就开工了。再有对农民工的工资有一些压得很低或者非法分包,把真正应该用在建设的经费通过非法分包层层盘剥。这次我们希望在制度层面解决这个问题,希望解决好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这些问题。

  你还提到我作为《广州律师》杂志的主编,如何更好地提高公众的维权意识,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我做主编也是沾了传播媒体的边,作为法治宣传,我始终认为要客观报道,理性宣传,要认真研究这个事件背后的深层次的问题。举一个例子,去年全国都在讲虐童事件,幼儿园的老师虐待小朋友。我记得那个地方的公安局,因为大家的呼声很大,因为找不到有关法规,就以寻衅滋事罪把老师拘留了。我作为杂志的主编,在我们杂志上组织了好几篇文章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讨论,我们最终得出的一个结论,我们常常讲刑事案件,法无禁止不为罪,法律没有对这个行为定罪,你是不能去凑合着定一个罪,这是不符合法治精神的。最后他们也把这个幼儿园的老师放了。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看待事件、社会问题的时候要理性、客观地看待,而不是人云亦云,甚至去炒作。作为法律杂志,我们以普法宣传作为最根本的宗旨,要引导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根据法治的原则,客观理性地认识各种社会问题。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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