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老赖”机场被拦截
2013-03-13 09:58:04
     中国法院网讯 (徐晓琴)  “被执行人严某将于今晚乘坐飞机从北京返回重庆”,日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这一消息,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组织执行干警前往机场蹲守。次日凌晨一点,一脸睡意的被执行人严某刚下飞机就被执行干警拦截。“被执行人严某,你因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现对你拘留15日。”执行法官当即对严某实施拘留。

  2010年1月,严某与张某就房屋租赁一事达成协议。后由于严某迟迟不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张某将严某告上了法庭,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严某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遂判决双方解除合同,严某支付房屋租金并赔偿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共计90余万元。严某不服,提起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一审判决。

  面对法院的生效判决,严某仍一再推脱,妄想逃避法律责任。无奈之下,张某只好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申请人张某的执行申请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严某送达了传票和执行令,但严某仍然采取逃避的态度。于是,执行法官对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禁止其入住星级宾馆、乘座飞机以及投资置产等高消费行为,并将《限制高消费令》及时送达相关机构和单位协助执行。

  “没想到这次法院动真格的了,我很后悔,如果当初主动找张某协商分期还款,现在也不至于弄得如此狼狈。”在机场被拦截的严某感到羞愧不已。

  就在执行法官向其宣读拘留决定书后,被执行人严某当即表示愿意先行履行部分欠款,并将其所有车辆交由法院拍卖,同时提出其余欠款的履行计划。经征求申请人张某的意见,法院同意了严某分期还款的计划。(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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