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相煎”埋祸根 和谐执行泯恩仇
2013-03-21 14:52: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频道 | 作者:周军
  “谢谢,谢谢你们不辞辛劳地做工作,没想到我们还能拿到这剩下的钱。”当申请人李某凤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10000元执行款时,激动得两行热泪流满了面颊。近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该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

  2011年2月4日上午,被告人方仁某因琐事与同村村民方某发生纠纷,便纠集方明某等人携带砍刀、木棍等,将方某亲戚李某华、李某凤、李某平、王某凤打伤。2011年9月22日,弋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方仁某、方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赔偿刑事附带民事损失共计44309.18元。方仁某、方明某在案前已支付了10000元赔偿款,之后便无能力支付。

  判决生效后,两被告人未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李某凤等人于2011年1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方明某、方仁某服刑期间,执行法官到看守所提审两被执行人,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两被执行人以无钱为由拒绝履行。申请人李某凤的家属在得知两被执行人根本不想赔偿的态度之后,就不断通过各种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法院到被执行人居住地调查,得知也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也不能提供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方仁某、方明某刑满释放后,执行人员多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做思想工作,发现一被执行人方仁某早已外出打工。

  当执行人员找到另一被执行人方明某说明来意后,方明某还是无动于衷。方明某称:“我已经坐一年牢,哪有再赔偿的道理,要我赔钱是不可能的事,除非我死,你们该拘留就拘留。”而申请执行人认为,自己被打伤,为此受了很大的罪,现在被执行人已出狱,有能力履行义务,法院应尽快执行。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积怨太深,采取强制措施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使矛盾更加激化。执行法官认真研究了案情,一致认为解决此案的唯一办法就是做好双方直系亲属的工作,让两家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执行人员没有再对方仁某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多次到其家中,与其父母促膝谈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执行人员的执着精神终于感动了被执行人的父母,他们说:“很佩服你们的工作态度,你们法官苦口婆心是为了啥?虽然案件是我儿子引起的,但我们尽能力帮助他履行义务。”

  两被执行人的亲属终于愿意心平气和地坐下来与申请人协商和解。因申请人一方家属李某凤坚持要求一次性全部了结,但被执行人由于经济原因而一时无法兑现,执行工作再度陷入困境。为解决此案,一方面,针对被执行人的想法,执行人员反复进行法与情的讲解,向他们声明相关法律规定及不履行赔偿义务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对申请人家属李某凤再次做思想工作,从乡情、邻里和谐的角度,言明冤家宜解不宜结、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希望申请人多体谅对方的难处。

  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兑付了部分款项,余款在2013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至此,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终以和解方式尘埃落定,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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