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法院:挽救失足少年的三个关键词
2013-03-24 16:20:0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洁 沈阳
宿迁法院开展“和谐校园”共建活动,16名“法官妈妈”与学校学生进行一对一交谈
  2009年3月,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在全市开展了“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在行动”活动。宿迁中院院长汤小夫认为:“少年审判是一项集预防、保护和改造于一体的延伸希望的系统工程。”

  三年多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少年刑事审判全过程。据统计,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帮助136名失足青少年联系学校完成学业,帮助325人落实工作,助力他们在人生道路上重新启航。

  “圆桌审判” 帮助迷途少年重返校园

  “晓峰,成绩出来了吗?考得怎么样?”接到宿迁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冯莉的电话,郭晓峰(化名)先是诧异,后是激动,他万万没想到法官还挂念自己:“冯阿姨,我考了全班第7名,被县重点高中录取了。”

  2011年5月,郭晓峰和另外两个玩伴放学后相约去弄点零花钱。三人携水果刀在一个巷子里抢劫一名妇女,劫得人民币200元。三被告人被一审法院认定构成抢劫罪,均被判了实刑。

  判决后,郭晓峰的父亲向宿迁中院提起上诉,并给法院写了封长信。信中,郭晓峰父亲希望法院考虑孩子临近中考,希望给其重新读书的机会。

  案件分到了冯莉手中,她请来了三个孩子的班主任、家长,开起了“圆桌审判”。

  “为什么想到去抢钱?”面对冯庭长的温言细语,郭晓峰一下子哭了出来,他颤抖着肩膀说:“法官阿姨,我知道错了。我只是一时好奇,现在我只想回学校读书。”

  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谈话中,冯莉了解到,晓峰很聪明,平时学习成绩也优秀。这次抢劫,三个孩子均抱着好玩的态度,是偶然犯罪。如果孩子能够回归校园,父母和学校加强教育,应该更有利于健康成长。综合考虑后,中院最终改判晓峰等三人缓刑,让其尽快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

  但走出法院大门之时,晓峰等三个孩子已经错失了当年的中考机会。冯莉得知消息后,主动帮助他们联系补习学校。

  一次次拨打电话,一次次遭拒,部分学校怕影响升学率不愿意接收三个孩子,但冯莉并没有灰心。经过多次沟通联系,一家民办学校同意接收三人。

  在冯莉的请求下,学校还专门安排老师监督三人学习。晓峰父母也放弃外出打工的机会,专心辅导孩子考试。2012年的夏天,终于传来了好消息,晓峰考取了当地的重点高中,另外两个孩子也被普通中学录取。

  “每个失足少年都是折翼的天使,偶然犯错不能简单惩罚了事,帮助他们重新启航是我们的责任。”冯莉坦言。

  为了深度挖掘失足少年的犯罪动因,宿迁中院少年庭制定出台了“一表两须知”制度,即为少年刑事被告人制定特殊的社会调查表,详列了成长经历、家庭结构、交友环境等几十个问题,了解其性格特征、生活背景等。制定了《少年被告人诉讼须知》及《法定代理人诉讼须知》,每起案件尽量让家长直接参与,分析少年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加强庭审教育的感化作用。

  “疗救工程” 抚平留守少年青春之殇

  宿迁作为苏北欠发达地区,农村外出打工人员逐年增多,因此留守少年的数量急剧增加。大多数留守青少年被寄宿到县城学校,有些学校疏于管理,外加情感上缺失,部分留守少年留恋于网吧、游戏厅这些滋生犯罪的温床。

  小叶是众多留守少年中的一个。因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爷爷奶奶管教不严,小叶沉迷于网络游戏。2011年7月,在网吧连续上网三天的小叶因没钱,盗窃网吧顾客两部手机。经鉴定,两部手机价值超过5000元。

  案件到了法院后,少年庭的法官联系并约谈小叶的父母,小叶的父母以工作忙为由,拒绝参加庭审。

  “他们根本不想管我,干嘛把我生下来?”小叶眼神中充满了对父母的怨恨。承办法官一边安抚小叶,一边再次和小叶父母电话沟通。不到两天,小叶见到了阔别三年的父母,声泪俱下。

  在法官的说服教育下,小叶父母表示,他们决定用打工攒下的钱回家创业,好好教育孩子。后来,小叶因认罪态度良好,被判处缓刑。

  汤小夫认为:“挽救失足青少年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光靠法院一家力量是不够的。”为此,宿迁中院开展了“疗救工程”,定期组织开展以“关爱明天”为主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月活动。

  市中院刑一庭定期召开违法犯罪座谈会、举行专题讲座、举办图片巡回展、现场咨询、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专题讲座,与电视台联合制作“家长、老师、学生、法官、社区负责同志五人谈”节目,组成“法官妈妈”团到和谐共建联系点,开展一对一爱心帮扶活动,对青少年进行法制、道德和亲情教育,引导孩子们学法、懂法、守法。

  “前科封存” 消除失足少年的标签影响

  因带上“有犯罪前科”的标签,失足少年刑满释放后走入社会,在升学、就业方面,往往四处碰壁,容易自暴自弃。

  新刑诉法施行后,为消除犯罪记录的“标签效应”的影响,中院超前开展了失足少年犯罪记录的封存工作,沭阳法院最早开展了试点工作。

  2011年初,沭阳法院率先在全市出台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轻罪及违法记录密存制度的实施意见》。封存制度所涉“轻罪及违法记录”包括:未成年人因初次违法而受到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违法记录;因初次犯罪、偶然犯罪、过失犯罪而被捕起诉或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或免于刑事处罚的犯罪记录。

  陈猛(化名)成为前科封存制度的最早的受益者之一。2012年3月,读高三的陈猛因盗窃老师的笔记本电脑,被法院判处缓刑。沭阳法院启动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程序,与公安、检察、学校、街道联动对其进行帮教。

  8月3日,陈猛带着南京某重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和写有“法官献真情,学子梦成真”的锦旗,来到沭阳法院少年庭,感谢法官让其重获新生。

  之后,宿迁中院对沭阳法院的经验加以总结,提出未成年轻罪记录封存实行“五步工作法”,即通过品行调查、风险评估、促成和解、封存考察、封存宣告五个步骤,实现制度运行规范化,并在全市加以推广。

  据统计,截至目前,宿迁地区有16名在校学生的“前科”被封存。

  此外,为筑牢失足少年的绿色屏障,宿迁中院少年庭还开展了“三个一”活动。坚持每季度开一次帮教会,对未成年犯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矫正;在重大节日,向未成年犯发送一封慰问信,激励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每年赠送未成年犯一本励志书籍,勉励他们重塑人格,掌握一技之长,争当有用之才。
责任编辑:顾小娟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