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司法为民 树起司法公信
——记“全国优秀法院”安陆市人民法院
2013-03-31 09:38: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记者 程 勇 陈群安 通讯员 仰正林
  继2011年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后,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近日又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该院院长刘学刚说:“前进的路上离不开鞭策鼓励,我们需要金杯银杯,但更需要老百姓的口碑。我们要不断努力,做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的新业绩。”

  让老百姓打“明白”官司

  3月7日,安陆市法院刑事审判庭,一起酒后交通肇事案正在开庭审理。公诉人、安陆市检察院起诉科副科长刘培健,一边口述,一边用电脑将勘验笔录、现场图片、司法鉴定书、证人证言一一展示出来。现场,被告人、旁听人通过2台挂式电视显示屏看得一清二楚。

  2012年,安陆法院投资近200万元,完成全院12个审判庭的数字化建设,实现了所有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视频同步直播、网络平台互动、自动备份保存。

  庭审后,刘培健说:“安陆法院数字化法庭,对公诉人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被告人亲属李某说:“没想到,旁听就像看电视一样清楚明白。今天的庭审我信服。”

  安陆法院从立案、庭审、执行、文书、审务等五个方面,全面推行司法公开。庭审活动开放,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定期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组织代表旁听庭审。判决文书上网,不仅让当事人知晓,还要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接受大众的检阅。

  姜某贷款纠纷案经过一审、二审,判决文书上了“槐荫论坛”,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点击量近万次,留言300多条。众多网民参与讨论,案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里里外外“晒”得透透的。许多网民说,安陆法院判决文书上网,既让他们明白了法官如何依法办案、公正办案,又让他们学到了如何守法用法。2012年,安陆法院上外网的各类案件判决文书1400份,占应上网数的95%。

  为了帮助案件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判决书,消除心中的疑虑,提高对法院判决的认同度,安陆法院要求法官,把不宜在判决书上说的话、如何理解选用法律条文等,写成“法官寄语”或“判后释疑”,连同案件判决书一起送达当事人。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李某感慨地说:“裁判书是无情的、抽象的,但‘法官寄语’像阳光照亮了我的胸膛,点燃了我重新追求美好生活的向往。”

  让老百姓打“放心”官司

  走进安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崇法厚德、公信为民、精进卓越”的鲜红大字格外打眼提神。这是安陆法院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安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面积400平方米,配置了查询案件信息电子触摸屏,当事人手指一点,就可以看到案件立案、进展、结果等情况。司法公开电子显示屏,不停播放立案及各类审判、执行工作流程图。整个中心集导诉、查询、立案、材料归档、收退费、公告代理、信访接待、诉前调解、判后答疑、来访咨询等十大功能于一体,一条龙办公,规范化服务。

  放心,源于对执法队伍的信任。该院创建学习型法院,形成了“读、讲、写、听、议、访”六字学习教育法,被湖北省委表彰为“先进学习型党组织”。抓廉政教育,形成了“思想防险”全对接、“制度防险”全覆盖、“防控监督”全天候、“人文关怀”全方位的工作特色,在全省法院系统介绍经验。抓外部监督,建成一支30名人民陪审员、20名执行协助员、10名纪检监督员的社会护法队伍。陪审员工作在最高人民法院视频会上作典型发言。抓内部管理,建立了人像识别考勤系统、公务用车GPS定位跟踪系统、机关视频监控系统。2009年9月,一名干警顺车带自己小孩到学校报名,院纪检监察室很快作出处理,责成当事人写出书面检讨,支付汽油钱80元,并在全院书面通报批评。

  安陆法院规范干警执法行为,真正做到审判流程不虚设、审判监管不缺位、案件评查不留情、依法办案不偏心,保证了“铁腕”办“铁案”。19年来,领导班子没有出问题、队伍没有出问题、案件没有出问题,涌现出一批闻名全国的先进个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两维”工作(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人民陪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廉政建设等五个方面的工作,成为全省叫得响、全国有影响的“知名品牌”。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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