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晋黑苏浙皖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
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
2013-07-09 08:19: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晓敏 段艾生 陈伟 唐凤伟 段春山 朱旻 余建华 孟焕良 李忠好
  7月8日,天津、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等六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召开会议,结合工作实际传达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对会议的重要批示精神。

  天 津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及高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院长李少平要求,全市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深入领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总体思路,要紧密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自身工作,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改进司法作风,创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亲民的各项举措,并使之成为长效化的工作机制。会议决定于7月中旬召开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对学习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作出详细部署。

  山 西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院长左世忠强调,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一要迅速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尽快召开中院院长会议,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二要扎实做好自身工作,切实树立全省法院公正司法新形象;三要继续深化山西法院“优化投资环境,依法保障综改试验区建设”和“密切联系群众,司法为民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两项活动,并将活动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四要坚持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解决制约人民法院工作的各种困难问题。

  黑龙江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院长张述元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在超前防范、过程监督上下功夫,从严管理,建立四项联动机制,做到“四个提前”,即建立重点敏感案件监督指导机制,提前介入;建立发改案件指导机制,提前沟通,少“翻烧饼”;建立舆论引导指导机制,提前预案,及时回应;建立冤错案件联合防范机制,提前协作,作出联合规定,端正理念,守住底线,确保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着力解决法院系统存在的“四风”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司法廉洁和信息化建设,切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江 苏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院长许前飞强调,要深入理解会议突出强调的法治理念观念,要深入领会会议整体体现的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全省法院要着力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继续探索司法便民新举措,要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以公正司法的坚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浙 江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院长齐奇要求,全省法院自觉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实诉讼便民利民各项措施,在立案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达标的基础上,积极完善集诉讼引导、服务救助、查询咨询、判后答疑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低成本”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完善巡回审判、预约办案、远程立案等工作举措;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公正司法,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要抓好司法公开长效机制,以“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为抓手,切实改进和完善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工作;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深化廉洁司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好浙江法官“职业四要”,坚持审务督察工作,抓好明察暗访和庭审、文书评查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办案差错瑕疵。

  安 徽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院长张坚指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抓好三个结合:把贯彻落实座谈会精神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把周强院长指出的五个围绕的总体要求,作为安徽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结合安徽实际省情做好管长远、打基础、求发展、抓改革的顶层设计。制订相关工作方案,把会议精神转变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结合年中工作总结部署,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对照会议精神,查找工作不足,调整工作思路。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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