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光荣到云南高院调研
肯定法院工作 提出六项要求
2013-07-14 14:08: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茶莹
  7月11日,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光荣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工作调研,与高院干警座谈,听取高院院长张学群的工作汇报以及全省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

  秦光荣指出,云南法院在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上认识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到位。教育实践活动一要牢牢抓住“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要坚持认真听取社会各界、不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三要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推进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四要把教育实践活动同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紧密结合。

  秦光荣充分肯定了近年来云南法院在执法办案、审判管理、司法改革、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的良好成绩,并对法院今后的工作提出六项要求:一要确立司法公正这一理念,树牢司法为民思想,树牢程序正义思想,树牢实体公正思想。二要突出公正审判这一中心,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坚持中立与平等并重。三要推进司法改革这一重点,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改革部署,积极回应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关切。四要夯实基层组织这一根基,继续落实“十二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强化法庭基础条件。五要锤炼好法官法警队伍。六要坚守政治方向这一原则,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司法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云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曹建方,副省长尹建业共同参与调研。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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