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销售假冒"太太乐"鸡精价值30余万被判刑
2013-09-05 10:10: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蚌埠禹会频道 | 作者:庞珂
  一对夫妻,因法律意识淡薄,在蚌埠市区及怀远、五河等地销售假冒的“太太乐”鸡精,近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妻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丈夫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8万元。

  41岁男子程某和43岁女子高某是一对江苏籍夫妇,两人在蚌埠市太平街市场经营一家调味品商行。2009年5月至2012年3月期间,夫妻两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在明知江苏省常州市杨某、林某(另案处理)等人提供给其的鸡精为假冒上海太太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太太乐”注册商标的鸡精的情况下,仍购进货款共计309945元的假冒鸡精对外销售。两被告人在犯罪期间的销售价款为349440元。非法获利3949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程某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共同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为349440元,属于数额巨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发后,被告人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和同案犯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同时鉴于两名被告人自愿认罪,案发后主动退回非法所得,故法院酌情对二人予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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