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推销网络游戏为名传销获刑7年罚1万
2013-09-29 09:25: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山西频道 | 作者:陈伟 左娟娟
  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一起网络传销案,被告人姜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姜某自2011年9月26日进入金路网络攻击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络传销集团后,以宣扬在网络玩游戏可以赚钱、交纳一定费用成为公司会员可得到回报、发展会员加入可得到更多回报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截至案发,发展下线17层,组织成员100余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某以推销网络游戏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诱使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法院认为被告人庭审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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