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法院联手公检机关整治“执行难”问题
2013-10-16 14:27: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九江频道 | 作者:王柯亮
  近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江西省瑞昌市公安局、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文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着力规范惩处老赖规避法院的行为,确保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得以执行,保障法制权威和社会正义得以实现,切实解决法院“执行”难。 

  近几年来,受诸多因素的干扰和影响,一些恶意规避法院执行的“老赖”,利用人脉信息和金融部门的优势和管理漏洞,恶意转移、变卖被执行财产,部分人利用人员流动性大特点,随意变更工作地点,存在“人难找、财难寻、案难结”诸类现象,从而使得法院存有“执行难”现象。

  据此,瑞昌市人民法院在市委政法的大力协调下,联合公安局、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人员经过多次研究和商讨,最后达成共识,特意制定并下发《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文件, 以制约恶意规避老赖的行为,打击老赖的犯罪力度,缓解辖区执行难的问题。
责任编辑: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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