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中院“四措施”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2013-10-17 14:10:13
     中国法院网讯 (逸轩)  近年来,为了把优秀的法院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走出一条“文化建院、文化管院、文化兴院”的路子,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从四个方面着手,充实法院文化内涵,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着力塑造“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形象。

  培育塑造了“民为上、法为是、德为本、勤为先”的重庆一中院精神。该院通过公布全国优秀法官吴雯等的优秀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用先进典型激发创先争优氛围,不断赋予一中法院精神新内涵,推动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强化干警的认同感。

   丰富了廉政教育载体。该院不仅在审判办公大楼电梯和主要楼道口张贴精美的名言警句,还制作了廉政文化图片展,把“法”(党纪、法规)、“楷”(先进楷模)、“案”(腐败案例)、“廉”(廉政文化、作风建设)四个部分的道理融入其中,将载有干警先进事迹的“楷”,与近年来因司法不廉而触犯法律成为反面典型的“案”比肩而立,传递着浓重的警示意味,增强了廉政文化教育的亲和力、渗透力和感召力。

  精心打造了文化长廊。该院充分利用公用办公长廊,将广大干警创作的反映时代精神、法官风貌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挂于文化长廊上,加强了法院特色文化氛围烘托;同时,该院还利用市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资源,设立“图书流通点”,筹建院史陈列室,集中展示法院发展历史、工作业绩、所获荣誉以及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

  努力对外传播法院文化。该院依托审务进园区、审务进校园等活动,设立了园区、企业司法联络员,完善了医院、社区法律咨询站;通过开设“网上留言台”,完善了互联网等信息公开平台;持续开展审判业务骨干信访窗口轮岗活动,近90%的来访得到妥善处理,被誉为“专家门诊”,拉近了法院与公众的距离,展示了法官良好司法形象。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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