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中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第四季度理论学习会
2013-12-13 16:24: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潘伟兰 韦程
  12月11日下午,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洪波组织召开河池中院党组2013年第四季度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会全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章节等相关文件的理论专题学习。

  学习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志远宣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章节。纪检组长秦猛就《自治区党委常委反对“四风”十项规定》、《关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反对“四风”若干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领导干部违反改进作风有关规定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以及自治区纪委《关于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烟花爆炸等年贷节礼的通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等作引导发言。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韦晖作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会精神作中心发言。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黄涛就学习计划“理论专题四”作中心发言。

  大家在发言中表示,要结合本职工作,在实践中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点任务,切实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等各项要求转化到日常审判工作中来,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为河池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黄洪波在总结发言时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根据当前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挑战,突出重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办案质效,增强和转变干警司法作风,按照“四风”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廉洁、公正司法。同时做好本年度各项年终工作,查缺补漏,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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